分类: 生活随笔 |
如花的焰火
每次到西安,就感觉自己象深海里的鱼儿似的,透出海面喘上几口气,复一头扎进海里,如此反复而已。我不喜欢西安,虽然这里有我飞扬的青春,和激情四溢的学生时代,以及爱恨交加的菁菁校园。
我不喜欢西安,虽然她越发象个雍荣华贵的妇人,大唐芙蓉园和曲江春晓园以及西大街的修葺,透出的奢华,让我想象着梦回唐朝,但是唐朝是说能回去就能回去的吗?那些驾鹤西去的诗人,是唤不回来的。
午夜十二点,我打着出租车在西安的大街小巷里梦游,象是那流动的灯火里的一簇,又象是在穿针引线的寻找记忆里的故事情节,其实我都不知道我在找什么,就知道不能窝在那座三星级的酒店里,我在飞沙走石的意识流里狂奔突窜。
我仿佛不认识她,虽然我每年几乎要来这里一次以上,但贺知章的《回乡偶书》让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我是沾水的游人,在轮回中抖落着一身湿漉漉的衣襟。手机里检索出的那些熟悉的姓名,就象一串串鱼儿冒出的水泡,我试了几次都没能下决心打出去,尘封的东西,最好的纪念就是不去打扰她。
我开始一支接一支吸烟,想让我的大脑目不暇给,想用烟雾冲淡我的遐想,结果适得其反,我干脆放纵自己,任由心情一会儿爬坡,一会儿翻墙,我在一波儿一波儿浪潮中起起伏伏,在烟火的明暗中偷窥银月泻地般的温柔。
今夜,有多少人象我的头发一样疯长,今夜,有多少人象我一样无眠。我在轻烟的飘渺中爱怜着我的孤独,我在绿荼的酽香中品茗着我的清爽。
朋友来了有好酒,所幸,迎接我的从来没有猎枪。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也不亦“烦”乎,所以我在西安从来不超过三天,朋友要做得长久,想起来时浑身燥热,不执子手,不痛饮三百杯不罢休,走时,余韵未了并且牵挂的地步,这种进退自如的境界是要一番历练的。即使最好的朋友,也会被市侩和庸常闹得堵心的,所以识时务者就是朋友眼中最可爱的俊杰。不让那些我牵挂的人最后应付,也不应付那些牵挂我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最多三天开溜,这是我秘不示人的葵花宝典中的不二法门。
许是在深海里呆久了的缘故,每次到这里,总有一种被阳光灼伤的感觉,要么头晕,要么眩目,看来我是不适应于大都市里的人。我常常迷失于十字路口,辩不清东西南北,我拼命的想要找回我留下的路标,却总是无功而返,我就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驻足,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去何方。
每到夜晚,我似乎都能感受到这个城市无处不在旺盛的情欲,我能嗅到男人们随处流淌的精液的味道,我能感受到那些美丽的女孩清亮的胴体上青春的花香,我在女人们的呻吟中呕吐不止,我想逃遁,却不知道哪儿还有一个清静的地方,我常常在夜里捂着我的私处辗转反侧,看着上帝之初的那枚萍果发呆。
只有一个属于我的时间,就是去书店,仿佛这是我来西安唯一的自由,我象古罗马奴隶市场上的奴隶主挑选奴隶一样,仔细的在书橱中寻找着我的惊喜,那些奴隶们扭捏着晃动着身体,似乎无时不刻眩耀着他们肌体的强健和面容的姣好,我苛刻的寻觅着,并且欢呼着把我选中的奴隶从市场中带回家,我是好心肠的主人,我不会虐待更不会鞭笞他们,我在善待他们的同时也在挽救着自己。
我象一个从没到过这里的人,我找不到我的青春在这里留下的痕迹,就象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缝合了我所有的伤疤,皮肤表面光滑无痕,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自己。我的所有爱过的人,恨过的人,我的淌着鲜血的那寸土地,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象哈利波特儿手中的魔法杖,一夜间了无踪迹。
我终于没能开回我所要的车,那还要再等几天,不是眷恋故土的原因,再呆下去我会发疯的,就象尼采和他的酒神,卡夫卡和他的城堡,毕加索和他的女人一样,我要游回我的深海去,那里有我的礁石,有我的水草,还有我的玩伴。要走的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我妻子那婀娜的身姿和儿子那如花的笑靥。
你看见过放焰火吗?人们往往惊羡于烟花的美丽和眩目,却不能走近它去感受那刺鼻的硝烟弥漫。那就让我在一个遥远的角落,默默地去欣赏他生命的绽放吧。再一回首时,我落泪了,是呛人的眼泪,滑落于瞬间的感动和记忆的深处。
我不喜欢西安,虽然她越发象个雍荣华贵的妇人,大唐芙蓉园和曲江春晓园以及西大街的修葺,透出的奢华,让我想象着梦回唐朝,但是唐朝是说能回去就能回去的吗?那些驾鹤西去的诗人,是唤不回来的。
午夜十二点,我打着出租车在西安的大街小巷里梦游,象是那流动的灯火里的一簇,又象是在穿针引线的寻找记忆里的故事情节,其实我都不知道我在找什么,就知道不能窝在那座三星级的酒店里,我在飞沙走石的意识流里狂奔突窜。
我仿佛不认识她,虽然我每年几乎要来这里一次以上,但贺知章的《回乡偶书》让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我是沾水的游人,在轮回中抖落着一身湿漉漉的衣襟。手机里检索出的那些熟悉的姓名,就象一串串鱼儿冒出的水泡,我试了几次都没能下决心打出去,尘封的东西,最好的纪念就是不去打扰她。
我开始一支接一支吸烟,想让我的大脑目不暇给,想用烟雾冲淡我的遐想,结果适得其反,我干脆放纵自己,任由心情一会儿爬坡,一会儿翻墙,我在一波儿一波儿浪潮中起起伏伏,在烟火的明暗中偷窥银月泻地般的温柔。
今夜,有多少人象我的头发一样疯长,今夜,有多少人象我一样无眠。我在轻烟的飘渺中爱怜着我的孤独,我在绿荼的酽香中品茗着我的清爽。
朋友来了有好酒,所幸,迎接我的从来没有猎枪。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也不亦“烦”乎,所以我在西安从来不超过三天,朋友要做得长久,想起来时浑身燥热,不执子手,不痛饮三百杯不罢休,走时,余韵未了并且牵挂的地步,这种进退自如的境界是要一番历练的。即使最好的朋友,也会被市侩和庸常闹得堵心的,所以识时务者就是朋友眼中最可爱的俊杰。不让那些我牵挂的人最后应付,也不应付那些牵挂我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最多三天开溜,这是我秘不示人的葵花宝典中的不二法门。
许是在深海里呆久了的缘故,每次到这里,总有一种被阳光灼伤的感觉,要么头晕,要么眩目,看来我是不适应于大都市里的人。我常常迷失于十字路口,辩不清东西南北,我拼命的想要找回我留下的路标,却总是无功而返,我就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驻足,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去何方。
每到夜晚,我似乎都能感受到这个城市无处不在旺盛的情欲,我能嗅到男人们随处流淌的精液的味道,我能感受到那些美丽的女孩清亮的胴体上青春的花香,我在女人们的呻吟中呕吐不止,我想逃遁,却不知道哪儿还有一个清静的地方,我常常在夜里捂着我的私处辗转反侧,看着上帝之初的那枚萍果发呆。
只有一个属于我的时间,就是去书店,仿佛这是我来西安唯一的自由,我象古罗马奴隶市场上的奴隶主挑选奴隶一样,仔细的在书橱中寻找着我的惊喜,那些奴隶们扭捏着晃动着身体,似乎无时不刻眩耀着他们肌体的强健和面容的姣好,我苛刻的寻觅着,并且欢呼着把我选中的奴隶从市场中带回家,我是好心肠的主人,我不会虐待更不会鞭笞他们,我在善待他们的同时也在挽救着自己。
我象一个从没到过这里的人,我找不到我的青春在这里留下的痕迹,就象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缝合了我所有的伤疤,皮肤表面光滑无痕,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自己。我的所有爱过要走的那一刻,我仿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