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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为何多谩骂——兼论人性“恶”的本质及其表现形式

(2008-02-14 17:00:14)
标签:

天涯杂谈

人性恶

哲学

文化

分类: 时事杂谈

天涯社区是个有趣的地方,芸芸众生都在这里登场,各得其所好。《天涯杂谈》喜欢胡吹乱侃,《关天茶舍》崇尚学术清谈,《煮酒论史》注重历史点滴。本来是个很好的休闲交流的清静之地,但在帖子的争鸣中,各种谩骂不绝于耳,污言秽语萦绕眼前。不忍罗列,仅论诸君喜出“污言”、“秽语”、“恶语”的人性基础。

这不由让我想到,最近所看到的法国学者《文学与恶》中的妙论“恶的意义是肯定自由,但恶的自由也是对自由的否定。”何其精妙!当我们行恶时,胡作非为不受管辖时,我们颇有畅快淋漓极端兴奋的快感。人的自由不过如此,就是对规范和秩序的超越消解。

如巴塔耶所论,这种纯粹以“恶”为“恶”,即喜欢“恶”本身,而不是喜欢“恶”的结果的行为,就是“最高意义上的恶”,他甚至提出了“纯洁的恶”的概念。即这种“纯洁的恶”不等同于那种受丑恶私利驱动的犯罪。

天涯论坛多谩骂,有些可能是出于无奈,但有些纯粹就是为了满足“谩骂”所带来的“快感”,而并非这种“谩骂”所带来的现实利益,故而可视为喜欢“恶”之本身的最高意义的“恶”。当然,巴塔耶的说法也渊源有自,即它出自于基督教的“原罪”说,某种程度上实即“恶”本能。

这种“恶”本能说与中国人向来提倡的“善”本能说无疑差距甚远,也为国人所不熟悉。因为我们从小知道的就是《三字经》的说法:“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们的道德预设了人性之“善”。人皆可为尧舜,人人都可成佛。其实说的即是这个意思。当然,中国先秦哲人荀子也曾提出过“性恶”说,但毕竟未曾发展为中国文化之主流。

实际上,“恶”本能说更能充分解释人的“自然本性”,即人为达到其自利和自我扩张的目的,而必然以清除他人及外在阻碍为手段。在“他人就是地狱”的生存冲突中,人相互毁灭。而这也就是丛林生态的“强者法则”。

但人类文明的发展,为了不让人在相互的冲突与竞争中导致毁灭,故而提倡一种“利他”的“善”之“德行”。因此,“善”本身就是“伪”,是我们不得不维护社会的共同体存在,而适当地出让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的结果,而这也是文明的法则。

那些以“谩骂”本身为“快乐”,也即以“恶”为快乐而非以其带来的实际利益为快乐的回帖者不过是恣意地发挥了人性自然的“恶”本能吧了,也就是他们更多地以一种自然人的存在形式出现,但他们却将自己伪装成了“文明人”。我们所以坚持“善”,是因为清楚“恶”虽然带来无限的快乐,但也当知道其“毁灭”性质,所以提倡善。

正如俗语所云,人性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魔鬼的冲破秩序的快乐当然是天使的遵循法则的快乐所不能比的,所以“我们”就作魔鬼吧。但当每个人都成为魔鬼时,都似乎最大限度地行使了自己的“自由”之时,那么每个人的“绝对”的“自由”也同时就被他人的“绝对”的“自由”所否定了。因为你的自由威胁了别人的自由,那么别人同样要否定你的自由。故而,有时难免以“恶”为快乐的我们,在以淋漓尽致的各种表现形式,来挥洒自我的“恶”之自由时,为了不至于走向自我的最终被否定,还是应当适当向“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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