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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护保姆”是特护还是性交易?

(2009-06-27 0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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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特护保姆”是特护还是性交易?   
    近日看到一则东北网新闻:儿子刘先生,“本来只想为爸爸找个保姆做家务,没想到她竟当起了家里的‘女主人’,不但陪吃、陪喝,竟然还陪睡觉。”而经过了解,在哈尔滨一些劳动就业市场,就在悄悄推销这种特护保姆。(其实不只是哈尔滨,也不只是某些劳动就业市场,还有某些中介机构)
    对做子女的来说,照顾父母是应尽的义务,而当外出工作照应不周的时候,谁都想找个保姆来帮忙分担一下家里的工作,照顾自己的家人,尽自己最大的所能去让自己的父母过上安逸的生活。去到劳动就业市场的时候,大家都全心全意的在找自己的心水保姆,当以为看上的保姆会是家里好帮手的时候,如果突然出现了像刘先生这样的意外的时候,那么带给家庭的将是有惊无喜了。
    对雇主来说,求的是安心,求的是放心,可当出现像刘先生家里这种情况的时候,那么带给雇主更多的是担忧。推出这样的服务,简直就是推翻了保姆在我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对劳动就业市场这样的做法,我们感到惊讶不已。
    也许对就业市场这来说,他们推出这样的服务更多的是想吸引更多的雇主,招揽更多的生意,可这样的做法与想法都是不对的,这样做就与那些色情的场所没什么两样,“特护”实际上就是以保姆的名义进行的性交易行为,就是“上门服务”。这些“三陪保姆”上门服务,却更加会给社会和一些家庭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危机。
    对推销这种“特护保姆”的不良行为,我们相关部门都应该坚决制止。“特护保姆”对老人家来说,他们有可能只是一时的迷色,而对子女来说,这就和后妈没有多大的区别。面对这种的“特护保姆”的三陪做法,试问一下做子女的又怎么能够安心呢,她们都是在外地过来找工作的,如果到时落个人财两空,那么雇主又应该找谁去理清呢?
   “三陪保姆”,如果是已婚雇主雇佣这样的“特护保姆”,此类的保姆事实上也就是扮演了一个第三者的角色。对于未婚雇主或者是离异雇主来说,它在本质上与同居也有不同,因为毕竟这里直接有金钱的交易在里面。对于这些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我们应该去坚决制止而不是让这种不良的风气继续发展下去。专门为老人提供这种“特护保姆”,更应该受到谴责。如果以后的劳动就业市场都推销这种“三陪保姆”,那试问一下还有谁敢去请保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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