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执纪监督者提出严格要求
(2019-07-15 11:32:13)分类: 网评 |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的要求。
认清时与势,方能谋发展。权力给到手了,但是作为监督者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更要自觉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强化监督制约,防范风险隐患,防止滥用权力。要拎清自身工作职责,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你工作职责内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及依规依法履职尽责,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自我约束,才能不断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执纪者必须先守纪,律人者必须先律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此次《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印发,吹响了不停步、再出发的号令,不仅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均作出具体规定,更是落实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要求,同时强化了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以及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及老话常谈的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才能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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