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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友

(2008-02-19 08:36:30)
标签:

杂谈

    有一朋友,15岁相识,16年未见。现在写诗,小有名气,客居广州。周六,千辛万苦,觅得她的电话号码, 约好周日在广州见面。周日俺到广州后,致电给她,无人接电话。于是与小媳妇去了宜家,购家居一堆,千辛万苦搬回珠海。晚上,收到朋友短信,说,发生意外,未能见面, 抱歉。俺回信,没关系,还有机会。俺的意思是,有机会也不见。不见不是因为她发生意外,没有见俺,而是,俺如此百里迢迢,去广州她,她不见,连个电话都不回, 竟然在晚了10多个小时之后,一短信就打发了。如此朋友,弃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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