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官员吃空响遭警告后平调,真的就符合规定吗?

标签:
再发空响遭官员条例保护性杂谈 |
分类: 热点热评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副县长任教训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任教训因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12月18日,在被处分约半年之后,任教训被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县长。《河南商报》
副县长的儿子“吃空饷”,是典型的以权谋私,按照反腐败专家的观点,就是贪污,应依法惩处。然而,任教训只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且平调异地继续当官,正如网民所说,贪官“违法成本太低了!”其实,这不是问责,而是保护,叫保护性“问责”。
“吃空饷”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增加民众负担,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形象以及社会的公平和公义,其恶劣影响不必多说。放眼全国,虽然各地清查“吃空饷”的新闻不时出现,但却一直没能彻底铲除此种痼疾,“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相关人事管理与审查审核制度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则在于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的惩戒力与威慑力。
从轻处理以权谋空饷的贪官,开了查处“吃空饷”的倒车。2012年春,山西省严肃处理了两起“吃空饷”事件,除给予当事人党纪处理以外,还免除了当事人的职务,摘掉了官帽:一起是原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安排其女“吃空饷”被免职;一起是该省长子县原教育局局长李福刚同样因安排其子“吃空饷”,被免职。相较同类案件,任教训相当于没有得到教训。同是以权谋空饷的贪官,处理结果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中央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深得民心。然而,中央要求到了有的地方,却打了折扣,搞起了变通,令人大跌眼镜。而且,媒体调查还以“党内有内部保密条例”为由拒绝接受采访,简直就是保护贪官,向贪官示好,为贪官营造“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腐败环境,又怎么对得起党和人民?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很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属贪污罪。然而,一手导演了上学儿子“吃空饷”丑闻的当事人,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处罚,而且早就已经异地为官,甚至面对外界质疑,相关人士仍以“保密”为由拒绝正视问题?这难道不是在糊弄人吗?
一次次“带病复出”令人眼花缭乱,如果任前公示制度能够真正得以落实,如果“带病复出”不再是不“问”不“责”,这样的尴尬又怎会一再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