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人肉搜索”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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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广东陆丰一高中女生琪琪自杀身亡。其家人认为,该自杀事件与一起“人肉搜索”有关。来自警方的通报显示,12月2日,广东陆丰服装店店主蔡某在网上发布监控视频截图,请求网友人肉截图中的“小偷”。众多网友响应,并搜出画中人(高中生琪琪)的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等信息。而蔡某在12月8日被刑拘,涉嫌罪名不详。
据警方通报,在陆丰市陆城某中学就读高中的琪琪,曾于12月2日到该市东海镇金碣路的某服装格仔店购物。但没过多久,琪琪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服装店店主蔡某某发布到了网络上,并配文称截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很快,众多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琪琪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遭到了曝光,不少网友对琪琪进行批评、辱骂,甚至说琪琪自杀“活该”,“谁叫你偷的?!!自杀有理了?”
尽管涉事店主的微博名已重新更换“马甲”,尽管删除了指称小偷的视频,但转发及相关的评论多达768条,并造成琪琪自杀这一严重的后果。所以,经大量取证,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同为“90后”的店主和死者琪琪,一方不曾想到“网络暴力”会失控,甚至威胁他人生命;一方因为毫无社会经验,面对“网络审判”束手无策,直至绝望,加上个人性格等因素,最终酿成命案。正如华南理工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李幸所言,“人肉搜索具有放大效应,生活在一个小镇上的女孩子更是感觉草木皆兵,人言可畏。面对网民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对未来生活产生了极端恐惧。”
从2006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虐猫女”事件,到2008年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到2009年“央视实习生”事件,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投河”案,“人肉搜索”导致的相关悲剧不断上演,而今,仅仅由于一件衣服被盗,女店主发起“人肉搜索”,而被“人肉搜索”的琪琪因不堪压力而跳河自尽。
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在于:没有原则,没有立场,甚至不辨善恶。如果不遏制这种打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暴力”,不但可能诱发群体性恐慌,还可能导致价值观和道德的混乱。尽管网络是虚拟的,但网络行为是现实行为。所以,网民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文明、理性的声音占据了网络言论的主流,那些惯于使用“语言暴力”谩骂攻击者,会自觉退场或改变其行为方式;反之,如果网上总是充斥着“语言暴力”,理性的声音就会退场。
这个人人都可以表达观点的网络时代,各种语言和情绪充斥着网络。有理性也有非理性的,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认识到,任何攻击性行为都可能走向暴力,攻击别人的人也有可能被别人工具,甚至成为被攻击的牺牲品。所以,我们在敲击键盘、使用“麦克风”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否则,很可能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