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被捕,给网络营销公司敲响警钟
北京查获一家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秦、杨等人7.23动车事故后编造政府花2亿元赔偿外籍旅客,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捏造张海迪有日本国籍等。

看到这条消息之前,对秦火火的了解还真是不多,网上一搜,”秦火火”三个字,这个秦火火真是挺火的,
“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号称”摇翻中国”.
不只是其本人火,
他还四处点火.
在723动车事件、郭美美事件、红十字会事件、司马南孔庆东事件、南周新年献词事件、罗援事件、戴旭事件等等一连串网络舆论事件中“秦火火”所编造的谣言无一例外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秦火火一行人,打着营销推广的旗号, 为吸引眼球、炒高人气,大肆制造 一些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荒诞奇异的信息.
传播虚假、阴暗、甚至污秽信息,令网络空间经常阴霾绵绵。如果说海洛因、可卡因等侵害吸毒者健康。那么,网络谣言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毒化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秩序,真是害人不浅。
秦火火”终于玩火自焚了,曾经大肆宣称“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如今是因谣言而获罪的典范了。
秦火火等人的被捕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搞网络营销唯有走正道才行得通。靠造谣传谣进行炒作包装的最终结果就是让自己锒铛入狱。珈铭奉劝诸位从事网络营销的朋友们好自为之,勿要因为一时之利毁了自己的一生。“造谣传谣”始终是最低级、最恶劣的营销方式。
秦火火等人的被捕给一些不法网络营销公司敲响了警钟,做人要有底限,做事要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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