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的案件到底有哪些难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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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的案件到底有哪些难审的地方
这篇应归属于李家的“新闻通稿”,以法律顾问的口吻说出,“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本人非常欣慰”。这种结合了上下文语境的长句表达,在以“碎片化信息”为主导的网络传播,几乎注定将被曲解或误读。果不其然,23日,“李某某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等标题在各类网络媒体上大行其道。以至于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不得不在23日晚辟谣,并直指“该消息为不实信息。海淀法院正在抓紧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
这或许更像是一个阳谋,仔细研读李家法律顾问的博文,并未称“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而只是法庭“落实”了将“调查”记入笔录。在司法程序上,法院是独立和中立的裁判者,而非控诉者,更非侦查员。法院的审理对象是检方提出的指控,那就是李某某等5人涉嫌的轮奸案。在防冤纠错被突出强调的当下,很难想象,检方在没有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的充分证据的情况之下,就草草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当然,检方提起了公诉,也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必然有罪。法院对定罪的证据是否充分,也可能有自己的看法。但法院无权去调查一宗检方没有指控的案件,“不告不理”,这是最基本的审判规则。如果李家认为检方诉错了人,应向检察机关提出。如果李家认为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那就应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果公安部门拒不立案,李家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并请求检方对公安部门进行“不立案监督”。
假装不知道这次案件到底有什么难审理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节操的往下拖,本来一碗清水见底,现在却呜呜泱泱的浑水一滩,保护老艺术家不假,但是你也别出来伤人啊,动物园里的猴子挠人了,管理员都会给它点颜色看看,平时保护你可以,你伤人的话,情理难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