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李某某的案件到底有哪些难审的地方

(2013-07-24 09:04:01)
标签:

李某某

案件

法院

浑水

保护

分类: 热点热评

 

李某某的案件到底有哪些难审的地方

 

 据京华网报道:备受舆论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因庭前会议而重入舆情漩涡,李家以新聘的法律顾问对媒体和公民展开舆论攻势,颇有点“遇事先把水搅浑”的味道。从结果上看,这潭“浑水”也确实更“浑”了。

李某某的案件到底有哪些难审的地方

 22日晚间,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其博客上贴出《李某某案中案》一文,令很多围观者大跌眼镜,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因为之前的“吹风”,倒也算不上什么猛料。但博文直称李某某全名,却将李家之前要努力建构的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舆论氛围,“吹”得荡然无存。

 他在博客中这样写道:今日上午9点,李天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本律师作为其家庭法律顾问,在庭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向媒体澄清社会流言。

 网上关于受李案的影响,梦鸽女士工作暂时被叫停,缺席相关演出,以及李双江先生工作变动等消息,均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经梦鸽女士授权,特向各界强调,关乎李案及其家庭成员的任何传闻未经本人核实均属谣传。所有信息非经本律师统一发布,均为讹传。请理性分析,勿以讹传讹。

 通过求证,庭前会议上律师们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此前,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非常欣慰。如果上述事实一旦查实,有关人员诬告陷害罪责难逃。

 在法庭外,记者问我关于人物身份问题。我的回答是,身份与权利无关,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

 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

  这篇应归属于李家的“新闻通稿”,以法律顾问的口吻说出,“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本人非常欣慰”。这种结合了上下文语境的长句表达,在以“碎片化信息”为主导的网络传播,几乎注定将被曲解或误读。果不其然,23日,“李某某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等标题在各类网络媒体上大行其道。以至于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不得不在23日晚辟谣,并直指“该消息为不实信息。海淀法院正在抓紧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

  这或许更像是一个阳谋,仔细研读李家法律顾问的博文,并未称“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而只是法庭“落实”了将“调查”记入笔录。在司法程序上,法院是独立和中立的裁判者,而非控诉者,更非侦查员。法院的审理对象是检方提出的指控,那就是李某某等5人涉嫌的轮奸案。在防冤纠错被突出强调的当下,很难想象,检方在没有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的充分证据的情况之下,就草草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当然,检方提起了公诉,也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必然有罪。法院对定罪的证据是否充分,也可能有自己的看法。但法院无权去调查一宗检方没有指控的案件,“不告不理”,这是最基本的审判规则。如果李家认为检方诉错了人,应向检察机关提出。如果李家认为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那就应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果公安部门拒不立案,李家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并请求检方对公安部门进行“不立案监督”。

  假装不知道这次案件到底有什么难审理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节操的往下拖,本来一碗清水见底,现在却呜呜泱泱的浑水一滩,保护老艺术家不假,但是你也别出来伤人啊,动物园里的猴子挠人了,管理员都会给它点颜色看看,平时保护你可以,你伤人的话,情理难容了吧。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