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1月10日,记者从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
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大河报》1月11日)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财!这是过去山里土匪的硬道理,对于先进文明社会同样受用。然而为什么这位偷逃过路费的农民备受大家关注呢?我很理解很多人对于这位农民老兄的同情,实际上很多人是“借他人的酒,浇自己心中块垒”,很多人或许有过偷逃过路费的经历,或者至少有过偷逃过路费的想法---至少我也曾想过。而想着要偷逃过路费,无他,就是我们感觉这个过路费太可恶了!
现在的有车一族,表面看起来潇洒,其实也没那么潇洒,以前交养路费,现在交燃油税,那国家理所当然应当提供好的道路给我们通行。现在税照交,费照收。一级公路仍然要收费,高速公路更不在话下。以前曾有消息说,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燃油税收取后,撤消了一些收费站,但相信,我们的收费公路仍然是全世界最高的。再比如,许多国家对高速公路并不收费,可我们每上高速公路,那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要钱!
收费可以,但至少你得将把收费的理由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得把收费标准拿出来讨论讨论合理不合理,还得把收费的开支、用途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因为,你收的每一块真金白银都是民脂民膏,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啊。但是,白日做梦去吧!几时听到过召开了收费听证会,几时看到收费站的财务公之于众?如果收费站多收费,欺骗纳税人的钱不大刑伺候,那么禹州市这位农民老兄岂不是要去鹅城找“张麻子”主持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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