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炒作
——飞车抢劫,当场击毙!~
“飞车抢劫,当场击毙!”这句话,听起来特别解气,但有些好事者认为,这是不是有违法律啊?这是对人权的侵犯!

其实没必要那么紧张,别老用传统思维去思考问题。这句话也只是一句口号而已,谁说了不依法行事呢?再说了,抢劫者若是拘捕,肯定是可以开抢射击,至于击毙?用句周星驰的话“要死哪那么容易,大不了残废。”再说了,如今医学这么发达,“要残废哪那么容易,大不了住几天。”

赵本山式的忽悠,《天下无贼》里边葛优有句经典:“最烦就是你们这些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确实,面对打劫这样的智商偏低的家伙,警察能把想打劫的人,忽悠成不敢伸手了,这真是赵大忽悠,忽悠智商的良性发挥,那就接着忽悠吧。

“飞车抢劫,当场击毙”,背后的无奈,赵大忽悠买拐,是因为要糊口。可这警察忽悠劫匪,又是哪出呢?“飞车抢劫,当场击毙!~”听起来即解恨,又可笑。总感觉这警察,真有点像美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的猫,被小老鼠耍恼了,操起家伙就往死里打。

就你老赵能忽悠,警察不能忽悠?“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的合法性,很多人认为“飞车抢劫,当场击毙”,“击毙”不合法,因为劫匪是死是活,得法院判决,警察没有判决权。其实,作为标语,我个人还是很认同很多网友的看法,能产生巨大的威慑才是标语的最大的功用,如果标语一个劲地唱维持治安,高奏和谐平安,没一点实际意义,还浪费纳税人钱,还不如换成“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有实用价值。能打出这种标语的警察,才是真正为民安危着想的好警察,是敢于付出,敢于创新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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