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一家餐馆为一个亲戚过生日。快到地方时,被堵在了路上
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有两类人和两种行动:一类是损人利己者
我们当然有充分的理由谴责损人利己者,但我认为后者
从人与人关系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一个人和他做的事分成四种类型:
- 第一种是利人不利己的人,这是高尚的人,象雷锋这样的人
。我们无法在现实中要求别人这么做。我也不相信一个社会里会有很多 这样的人。但我们自己可以试图这么做。做“好人”的理由,我接下来说。
- 第二类是利人利己者,我相信企业家和真正的商人是这种人
。我也相信我们大部分人是这种人。我们的目标是双赢 ,我们要做的事情也是双赢的事情。“不作恶” 这条google的企业原则,其实是这类人和企业共同的原则 。一个“和谐”社会的基础应该是由这类人组成的。
- 第三种就是前面提到的损人利己者,这些人当然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企业里这样的人越少越好。所幸的是 ,我们很容易辨认这一类人,并把他们列入我们的“黑名单”。
- 第四种就是前面提到的损人不利己者。我相信,这种人对社会的危害更
大,因为这些人或这种行为通常更容易得到我们的同情 。我们常常把注意力和谴责放在第三种人身上,而因为第四种人不是一 件坏事的起源而同情他们的行为。但第四种人的行为往往大大强化了第 三种人带来的恶果。就像我们开头的例子一样。
上大学的时候选学了社会学。当时给我最大震撼的是这样一条社会学定
做好人的理由是:当你有利人的想法的时候,你最可能得到利己的结果!一个员工不计代价地为公司着想,往往带来的是上司的青睐和提拔
你是那一类人?在做那一类事情?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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