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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迪环球为曲婉婷维权被质娱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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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好声音》节目组成员李代沫因翻唱《我的歌声里》一夜蹿红,但却被质疑将歌曲用于商业用途,因此接到一纸维权律师函。30日,环球音乐就翻唱风波在京举办维权说明会。虽然曲婉婷本人并未现身,但环球音乐中国区总经理张枏、律师孙茂成分别发言表明立场。张枏表示,给李代沫发律师函完全不是因为他在节目里面翻唱了《我的歌声里》,而是因为李代沫用此歌曲拍摄了MV,参加了某汽车品牌的活动。张枏希望李代沫能回应此事,否则公司内部讨论将会考虑起诉,此外环球音乐也希望通过此次风波让所有有意加入音乐圈的新人们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

李代沫翻唱《我的歌声里》引争议
环球音乐中国区总经理张枏表示,选择发律师函给李代沫并不是针对他,也不仅仅是因为他翻唱了曲婉婷的歌曲,更重要是他还拍了《我的歌声里》的MV,并在MV中为某汽车品牌说了广告词,“个人觉得李代沫是可爱的孩子,他的节目我们也看过。希望他能在版务上联系我们,共同解决这个问题。”张枏强调,发律师函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他本身是新人,在版权上不清楚,我们并不是为了经济上需求。到现在,给李代沫发的律师函已经超过预期,环球音乐还没有收到李代沫的回复。张枏称如果再不联系,公司经过讨论将会考虑起诉他。

曲婉婷为《我的歌声里》原唱者
影人详细的对此事做了个网上调查,结果发现就李代沫翻唱事件在网上争议颇多,很多网友都把矛头直指曲婉婷,大多数人认为她是在借维权进行商业炒作。说实话,(我的歌声里)这首歌如果不是李代沫在《中国好声音》翻唱了,影人还真不知道这首歌的原唱是她人,用哈林的话说听歌不就是个爽字吗,原唱没唱爽,反而让李代沫翻唱给唱响了,光是这一点,影人认为确实是个挺爽的事,就这一原创也应该支持,这事不在于他翻唱,而是后面说的,关键是他用人家的歌拍了MV,这一点影人不太赞成,这必竟是别人的作品,如果用此去挣钱就不对了,这么做确实有点过了,现如今关于版权问题,影人在这里想说一下我们国人还真是要加强一下版权意识,国人现在确实太没有版权意识了,电影,电视剧,包括剧本到处侵权,到处充满了盗版,影人在这里声明坚决要打击侵权和盗版者,因为这种人博夺了别人的辛勤的劳动成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比如是你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无意中让你的伙伴顺手抄走然后变成了他的成果赢得了名和利,你是什么感受?肯定是十分不好受吧?当然以上所说是一点闲篇,当然是指真正的侵权和盗版者,不过影人客观的说这首歌还是应该感谢李代沫翻唱,因为影人昨天上百度搜出他两唱的不同版本来听了一下,说句实话,李代沫确实比原唱唱得好听,现在因为李代沫在《中国好声音》翻唱成功了,曲婉婷现在跳出来维权让众多网友质疑是借机炒作,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好机会,必竟中国歌手太多,但能出名的能有几个,曲婉婷现借机在炒一把是有这种可能的,听说曲早就有名了,但影人是因为这件事才听说的她,所以这个炒作还是挺有用的。最后说了半天,影人在这里在清楚的说明一下自已的关点,首先是支持李代沫关键问题是盗版比正版好听,如果唱的不好听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但就事论事,影人不支持用翻唱歌曲去拍MV给某汽车品牌说广告词,因为如果这样有侵权可能,至于在选秀节目中翻唱歌曲算不算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这是法律的条文,我们可以根据法律条文来分析,最后影人只想说通过此次风波能让所有的人都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这才是正道,不要都要等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了才要喊知识产权,不要都等到自已的作品被炒红了在出来维权,如果这样会让别人误解你就是一个想出来再次炒作之人,不管是怎么样的,最后影人只想说这又是新一轮的《春天里》就象旭日阳刚和汪峰当年的官司相差无几呵呵,看来中国这种事还真多。

李代沫翻唱《我的歌声里》引争议
环球音乐中国区总经理张枏表示,选择发律师函给李代沫并不是针对他,也不仅仅是因为他翻唱了曲婉婷的歌曲,更重要是他还拍了《我的歌声里》的MV,并在MV中为某汽车品牌说了广告词,“个人觉得李代沫是可爱的孩子,他的节目我们也看过。希望他能在版务上联系我们,共同解决这个问题。”张枏强调,发律师函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他本身是新人,在版权上不清楚,我们并不是为了经济上需求。到现在,给李代沫发的律师函已经超过预期,环球音乐还没有收到李代沫的回复。张枏称如果再不联系,公司经过讨论将会考虑起诉他。

曲婉婷为《我的歌声里》原唱者
影人详细的对此事做了个网上调查,结果发现就李代沫翻唱事件在网上争议颇多,很多网友都把矛头直指曲婉婷,大多数人认为她是在借维权进行商业炒作。说实话,(我的歌声里)这首歌如果不是李代沫在《中国好声音》翻唱了,影人还真不知道这首歌的原唱是她人,用哈林的话说听歌不就是个爽字吗,原唱没唱爽,反而让李代沫翻唱给唱响了,光是这一点,影人认为确实是个挺爽的事,就这一原创也应该支持,这事不在于他翻唱,而是后面说的,关键是他用人家的歌拍了MV,这一点影人不太赞成,这必竟是别人的作品,如果用此去挣钱就不对了,这么做确实有点过了,现如今关于版权问题,影人在这里想说一下我们国人还真是要加强一下版权意识,国人现在确实太没有版权意识了,电影,电视剧,包括剧本到处侵权,到处充满了盗版,影人在这里声明坚决要打击侵权和盗版者,因为这种人博夺了别人的辛勤的劳动成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比如是你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无意中让你的伙伴顺手抄走然后变成了他的成果赢得了名和利,你是什么感受?肯定是十分不好受吧?当然以上所说是一点闲篇,当然是指真正的侵权和盗版者,不过影人客观的说这首歌还是应该感谢李代沫翻唱,因为影人昨天上百度搜出他两唱的不同版本来听了一下,说句实话,李代沫确实比原唱唱得好听,现在因为李代沫在《中国好声音》翻唱成功了,曲婉婷现在跳出来维权让众多网友质疑是借机炒作,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好机会,必竟中国歌手太多,但能出名的能有几个,曲婉婷现借机在炒一把是有这种可能的,听说曲早就有名了,但影人是因为这件事才听说的她,所以这个炒作还是挺有用的。最后说了半天,影人在这里在清楚的说明一下自已的关点,首先是支持李代沫关键问题是盗版比正版好听,如果唱的不好听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但就事论事,影人不支持用翻唱歌曲去拍MV给某汽车品牌说广告词,因为如果这样有侵权可能,至于在选秀节目中翻唱歌曲算不算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这是法律的条文,我们可以根据法律条文来分析,最后影人只想说通过此次风波能让所有的人都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这才是正道,不要都要等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了才要喊知识产权,不要都等到自已的作品被炒红了在出来维权,如果这样会让别人误解你就是一个想出来再次炒作之人,不管是怎么样的,最后影人只想说这又是新一轮的《春天里》就象旭日阳刚和汪峰当年的官司相差无几呵呵,看来中国这种事还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