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上传了一篇博文,很快就收到一篇万分惋惜的评论:要是前天说就厉害了!
在此我向读者表达我万分的歉意!对不起!我没有赶上点儿,实在是点儿背!也就是运气不好,没有及时满足欣赏我的读者,在此抱歉!
我没有种瓜的能力,也没有卖瓜的条件,消息比较闭塞。另外我也不具备随时发文的客观条件。
关于刘强东这件事,由于微信圈里有定居美国的朋友,因此我知道的也不算晚,但是当时根本没有当回事。我多多少少知道一点中美文化背景的不同、司法环境与人们观念的不同。同时我也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人故意设计并导演了这个事件,就是利用文化背景与环境以及大众观念的不同,进行误导。在中国民众的意识中,进了局子就是一个污点,从此不是好人。而在美国,这不过是一个司法程序而已。因此对刘强东安危的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昨天晚上在读者的跟帖中偶然发现有人希望我写一写刘强东。考虑到有不少喜欢六爻的读者,可以为他们写一篇范文,岂不是一举两得?在这个念头的驱动下,有了写一写的动力,于是连夜成文。根据我的发文节奏,原打算明天再传上来,考虑到时间紧张,恐怕到时赶不及,因此提前一天上传了此文。
我写博文的习惯,都是提前完成初稿,沉淀一段时间后再润色一下,改正一些错别字,然后再上传。这次虽然提前上传了,但还是没有满足更多读者的要求。究其原因,是我不太习惯快餐文化吧。
我个人认为,这件根本不算事的事,在有人故意推波助澜的情况下,就成为了一件大事。很多圈友都认为刘强东完了。对于大家这种弱智的观念,我感到无奈。当然最无奈的还是当事人刘强东先生。
在我的眼里,刘强东属于那种个人奋斗成功的典范,有慈悲心,仗义敢言。这些都是有些不合时宜的优秀品质。与刘强东相对应的是马云先生,马云的成功属于另外一种成功,那是做人的成功,不能等同于做企业的成功。因为马云本人在IT行业根本就是个外行,与刘强东不属于一个圈子。
在大家的心目中,都希望这些时代的弄潮儿人品完美无瑕,就像过去竖立起来的那些模范人物。实际上大家都是肉体凡胎,他们与我们的不同,不过是可以支配的资源不同而已。当然,他们都比我们聪明,运气也比我们好。如此而已。我对他们虽然心存敬佩,但是也没有仰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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