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转载的新闻报道中,看到了一些少年犯罪的事件,其犯罪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可思议。看着这些报道,不禁使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一件往事。
那时我的女儿还小,大约有三、四岁的样子。有一天,孩子独自正在外边玩,忽然听到了孩子的哭声,于是我赶紧跑下楼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是有个比她大几岁的男孩,在抢她的东西。其实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一串刚玉手串。问明了情况后,我让其他的孩子,把这个男孩的父母找来。
一会儿的功夫,这男孩的母亲来了,由于她长得很丑,所以给我的印象很深。我原原本本地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想让她好好管教一下自己的儿子。那位丑陋的母亲,一脸不耐烦地听我讲述了事情的原委,然后不屑地说:“什么破玩意儿?能值几个钱啊?”
这样的回答,让我瞠目结舌,当场就愣在了。直到扬长而去的,那母子俩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野,我还没有醒过神来。
这回是男秀才遇到了女土匪,不禁又想起我的母亲讲过的一件事。这件事是母亲听她的父亲讲的。我的外公年轻时走南闯北,见识不俗。
那是件真实的事件。说的是有一位待决的死囚,在临刑前,要求见一见自己的母亲。见到母亲后,他又要求再吃最后一口奶。她的母亲非常伤心,当众就解开衣服,让死囚吃奶。不料死囚一口就咬下了母亲的乳头,张着血淋淋的嘴说:“今天犯罪的虽然是我,可是根子却在你那里。如果你不是从小娇惯着我,我何至于有今天啊!?”
看着小小的年纪就抢劫,就杀人的少年人;看着描述事件的血淋淋的字迹;看着束手无策的法学家们,我真的很想发出自己的呼吁:制定出更详细的法律细则吧。要让那些犯罪少年的监护人,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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