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保费”和银行“点钞费”一样混账
(2010-05-29 2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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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冰点时评 |
幼儿园“安保费”和银行“点钞费”一样混账
鲁开盛
发《农民日报》http://www.farmer.com.cn/wlb/nmrb/nb3/201006020030.htm
发新华报业网http://news.xhby.net/system/2010/05/31/010762661.shtml
发新疆天山网http://61.128.100.23/pn/content/2010-05/31/content_5006970.htm
本报连续报道的新港华侨幼儿园向学生收取“安保费”一事有了最终结果。5月26日,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幼儿园收取的“安保费”已得到兰州市城关区物价局的批准。(5月28日《兰州晨报》)
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0-05/28/content_56588.htm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社会复杂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这个道理大家都懂,而幼儿园收取“安保费”居然还“合法”了,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前几天,银行收取零钞“点钞费”的新闻爆出而受到社会普遍质疑。银行“点钞费”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幼儿园“安保费”又何尝不是?将娃娃送到幼儿园,就是要求娃娃能在幼儿园安全、快乐、健康地成长。如果娃娃们起码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么家长怎放心将娃娃托付给你们呢?
幼儿园“安保费”和银行“点钞费”一样混账。幼儿园开学时已经收取了“保教费”,“保教费”的第一个字“保”,当为“保姆”“保护”。既然“保姆费”“保护费”已收,那么“安保费”就是重复收费了——难道为了“双重保险”吗?
将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娃娃家长身上,是十分荒唐的。幼儿园的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并不是家长交钱就能做到的。兰州市城关区的教育和物价部门能保证幼儿园收了“安保费”,娃娃们就一定会太平无事?
无论是警方派驻民警,还是教育部门聘请保安,都不应由家长交“安保费”。有的人出于特殊需求而聘请私人保镖,费用由其自行埋单也在情理之中;而幼儿园的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其安保工作的经费理所应当由财政支出。
虽然财政支出的钱也是来自公民的纳税,但财政出钱与家长交“安保费”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纳税人的依法纳税造就了庞大的政府财政收入,这些钱除了用于国防、经济的建设外,科教文卫、公共安全等的投入也天经地义。
公共安全必须由公共财政来保障,而公共安全绝对不能成为收费服务。一个最致命的问题是:难道家长拒绝交纳或者交纳不起“安保费”,娃娃们就得不到安保了么?——幼儿园的“安保费”,怎么看都有点像“黑社会”的“保护费”。
假如这一混账收费不取消,将来势必还会有更多的混账收费冒出来:饭店加收“洗菜费”“淘米费”,邮局加收“盖戳费”“投递费”,甚至公安局也要加收“巡逻费”“处警费”——“你家被盗了,活该,因为你没交‘巡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