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控怎么能将流动人口假想成犯罪分子
(2010-04-26 1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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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警方流动人口倒挂城墙封闭式社区管理违法犯罪假想杂谈 |
分类: 冰点时评 |
“流动人口倒挂村将封闭管理”乃社会退步
“封闭式社区管理”不是法治社会的选择
治安防控怎么能将流动人口假想成犯罪分子
鲁开盛
发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news/comment/2010-04/28/content_19922550.htm
建围墙、安街门、人车持证出入,转成封闭式社区管理;年内在大兴92村庄推广。北京警方25日在大兴区老三余村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4月26日《新京报》)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4/26/content_92866.htm?div=-1
如今全国各地都在建设园林城市,都在拆墙透绿,没想到在首都北京居然又跑回到过去那种高墙大院的年代——这分明是在倒退嘛。“封闭式社区管理”既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又不符合法治社会的准则。
我们的社会从封闭逐步走向开放,这是不容置疑的。高墙大院的社区或村庄,诚然有其好处,但坏处也显而易见。最大的弊端就是,消防车、救护车等不能及时直达事故发生点造成一系列无谓的损失和牺牲。
而从法治角度来看,“封闭式社区管理”不是法治社会的选择。公安机关将某些警情高发、环境和治安秩序差的社区和村庄重点防控是有必要的,采取系列措施加大安全巡防力度也是可取的。但是,治安防控怎么能将流动人口假想成违法犯罪分子呢?
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的,常住人口也有违法犯罪的。我们怎么能将同为纳税人身份的公民进行地域歧视呢?而且,即使流动人口的某个人违法犯罪了,难道还会回家去坐等警方前去抓他吗?他跑到其他社区或村庄居住怎么办?是不是要将北京所有社区或村庄都进行“封闭式社区管理”呢?
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是,被封闭的社区或村庄或许有违法犯罪嫌疑人,但并不是该社区或村庄绝对多数居民都有违法犯罪倾向。为了对付一两个犯罪嫌疑人而将整个社区或村庄进行封闭管理,是不折不扣的惰政。
笔者居住的河北省会石家庄是一个移民城市,在这里很难听到地道的石家庄方言。因为石家庄本身就是一个流动人口“倒挂”的城市。按照北京大兴警方的做法,是不是也要将石家庄所有社区或村庄全部再建上高墙大院呢?
流动人口“倒挂”的还有典型诸如广东深圳市。若北京大兴警方此举真能对治安防控奏效的话,深圳这样流动人口“倒挂”的移民城市又该如何“封闭”呢?是要对每一个社区扎一道篱笆,还是要对整个城市建一圈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