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怎么能这样凭主观臆想来
(2010-04-16 1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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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冰点时评 |
时评怎么能这样凭主观臆想来
——兼与周稀银兄商榷
鲁开盛
项城市公安局的措施可谓化被动为主动,仅仅几个小时后就将涉事的局队领导“拿下”,化干戈为玉帛,看外界还怎么“炒作”?至于4名干警到底是为拒付唱歌费还是为嫖资起争执,只要这么一处理自然成了“既往不咎”;至于夜总会一方为何强势到殴打公安局领导,会否有后台撑腰,只要如此处理了自己的人那也就是“一概免谈”。正是有了当机立断的行动,当事领导才能在所谓免职和关禁闭的惩处下得以幸免,指不定他们现在待遇一点不少,并且正感激涕零地给局领导写表扬信呢!(4月16日《齐鲁晚报》)
http://paper.dzwww.com/qlwb/data/20100416/html/2/content_3.html
周稀银兄是笔者老家的一位时评作者,一向很勤奋。我做编辑时也发了他不少评论文章,其中不少观点确实醍醐灌顶,给人以启发和警醒。然而,周兄今天在《齐鲁晚报》发表的《原来是先下手为强》实在不敢苟同。
3月6日晚,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等4名民警,在该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唱完歌后不愿付“小姐”的陪唱小费,在耍大牌中与“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并将夜总会的大门和玻璃砸烂,4名民警也被打伤。
“公安局来的,包间费、唱歌费可以免单,但小姐费自付”,这是娱乐场所的“潜规则”。因为还仰仗公安局关照,所以夜总会主动承担包房费和唱歌费也“说得过去”;而“小姐”却不是夜总会的正式员工,人家只靠小费生活,不给小费就“说不过去”了。
有评论指出,即便是做奴隶,也总得有口饭吃,有个底线吧!连夜总会都对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突破“潜规则”底线的事儿表现出强烈的反感,说明曹兴军等人的行为着实民愤极大,引起舆论哗然也在意料之中。
3月6日晚上发生的事件,3月7日就对涉事的4名公安人员作出处理:项城市公安局党委会即研究决定,免去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的职务,交警大队副中队长朱海峰和龙鹏被关禁闭7天。
虽然这样的处理尚未达到人们的预期,但平心而论,项城市公安局应对紧急事态的处置能力还是可圈可点的。可以说,这一次的危机,项城市警方没有护短、没有作出要跟舆论对抗的举动。
至于有人质问:怎么职务高的警察就可以免职了事,而职务低的却还要被关禁闭呢?我们要辩证地看,是不是该事件到此结束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资料显示项城公安局称不再追究当事警察的责任了。先内部纪律处理,再走法律程序办案,也在常理之中。
周稀银兄在评论中这样写道,“这种快速反应在以往任何一起‘警民冲突’事件处置中都是很罕见的,简直是个先下手为强的典型。”天哪,周兄。你到底要公安局怎么办?不快速处理吧,你写文章批评公安局“护犊子”;快速反应吧,你又说公安局“先下手为强”。
周兄还称,“至于4名干警到底是为拒付唱歌费还是为嫖资起争执,只要这么一处理自然成了‘既往不咎’;至于夜总会一方为何强势到殴打公安局领导,会否有后台撑腰,只要如此处理了自己的人那也就是‘一概免谈’。”“正是有了当机立断的行动,当事领导才能在所谓免职和关禁闭的惩处下得以幸免,指不定他们现在待遇一点不少,并且正感激涕零地给局领导写表扬信呢!”
周兄的推测或许有一定道理,但这已经超出了时评的范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为“法治”;质疑是可以的,但仅凭个人好恶和主观臆想,无中生有地猜测,显然有悖于“时评”。
不知周稀银兄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