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治疗关系是治疗者与来访者之间的一种人际互动关系。
当治疗者与来访者之间发生诸如亲吻、性交等亲密行为时,应该分别从来访者和治疗者各自的心理特点和他们之间所建关系的性质来加以分析。
一、来访者
1、 加强与治疗者的关系
幼年被忽视
缺乏母爱
缺乏安全感
缺乏自信
缺乏人际信任
过度控制、代偿
在面对心理治疗者时,来访者会感到,正常的心理治疗关系不能够减轻他的担心和恐惧,所以他就想通过与治疗者发展性爱关系,来加强与治疗者之间的关系,以减少内心的恐惧和不安。
谨防:“职业性冷漠”
2、 对治疗者的认同和盲目崇拜
认同治疗师(替代幼年客体)
退回、投注
性与爱的混同
割裂、理想化、崇拜
自卑、依赖
俄底浦斯情节
3、 罪感心理的抵消(undoing)
幼年过度惩罚
罪感
抵消
自虐性攻击
4、 其它:
试探医生
控制、依赖医生
被动攻击
获取他尊
释放能量(合理化地)
二、治疗师
1、性犯罪
2、利用来访者:满足个人需要
3、渴望亲情
4、女治疗师:合理化、崇高奉献
三、移情的处理
1、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从广义上说,全部的人际关系都是移情,即,治疗过程中,治疗者内心所产生的所有情感反应都是移情。
治疗者与来访者之间所建立的治疗关系,是一种人际互动关系,在人际互动过程中,治疗者对来访者不仅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
2、去性化(desexualization)
3、性别角色
4、性别相关的价值取向
5、操作:讨论潜意识意义
总之,治疗者与来访者之间出现的亲密关系,通常是具有多重的深层心理意义的,应分析来访者和治疗者各自的深层心理需要,并分析这种亲密关系的性质和意义。
从严格意义上说,在心理治疗会谈中,与心理治疗助人之目的无关的、不必要的所有关于性的内容的话题讨论都是不应有的。心理治疗者对来访者只能提供心理的帮助,而不是别的,更不是提供性的服务。
不能与来访者发生亲吻、性交及其同等性质的行为是对心理治疗者职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
全文参见: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2:16(7):507-509丛中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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