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坐车回家,碰到了得精神病的同学,看精神状态应该没事了,可喜的是还能上班了,他递过烟来,我说抽我的吧,我的好。他说:“爸爸告诉他在有病期间我给了他的极大帮助,一定要抽个时间在饭店请我,表示一下感谢”。我回绝了,说“应该的,同学不帮,谁帮?”。其实在他得病的时候帮他就没想到会有什么回报,更何况一个精神病人怎么会知道有人在帮他呢,好在他的家人在他病好以后全部告诉了他。
回绝他的原因一是本来就不喜欢喝酒,正像在QQ心情中写的那样“吃饭累人,喝酒累死人,整天吃吃喝喝烦死人”,二是他本来家庭就不富,在他的语气中能听出“在饭店请”是加重音的,可能对于一个贫穷的家庭中能在饭店请客是件大事,而对于我们不过是普通再普通的一顿饭而已,何必给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负担呢。
在车上的时间不多,却让我们回忆起在学校生活的三年,那种快乐和一群17、8岁精力旺盛人干的偷鸡摸狗的种种坏事。什么和谁谁去偷地瓜,弄的一身的地瓜油而洗不掉的衬衣、裤子;偷柿子被逮住,让人家送回学校而低头沮丧的样子;什么和谁谁去套人家的狗,还在防空洞里烤鸡吃,在大家喝水的泉池里洗澡;去庄里骗人家去当上门女婿,让人家到处查啊查的,跑回家撒谎说学校放假,不敢回学校.....太多太多的丑事伴随我们一起长大,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成熟和稳重,再看不见当初的影子,一丁点也看不出。
他临下车的一句话让我好心酸“时间真快,一晃我们同学待了快二十年”
对啊,真快,看我们的孩子就知道了,后半句话被我咽在了肚子里,怕刺激了他,他在离婚后还独自一个人,没老婆没孩子,还随时会病倒的孤独一个人,我们却都曾经年少并轻狂,无忧快乐过。
挥手告别,再次拒绝他的邀请,眼圈有点红,一种心酸融入到同学间的感情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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