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说世语系列之壹百贰拾之彩礼之争
(2025-01-10 11:04:46)彩礼者,是谓男女婚嫁中通常由男方给予金钱若干而结成夫妻的表示,鲜有不给者。是谓婚嫁中必备之内容。
然凡事亦有反常者。
如今有一家人者,出现此种情况。
家中女儿媒人说合后便中情男方,遂前往夫家与男方自行结成夫妻共同生活,后几年诞下孩童。
然其先并无彩礼之举。此举不合常理,女家也无此进项。
母家十分不满,意不仅指此无进项,更兼有其母意欲为其家尚未婚配之子谋取礼金以为其子说媒之用。
奈何女方竟无婚礼也无彩礼且已共同生活多年。其母心生一计,遂与其女商量,希图男方补此彩礼十万并为女儿补办婚礼以弥补缺憾。
其母算计看似完美,奈何应了那句老话,“男大不由爹,女大不由娘”,今日之事,女儿业已实际成家,整日里只顾算计自己小家生计,其母意欲算计从其彩礼,何能实现。女儿道是“说是彩礼,岂不是从自己手里抠钱贴家否?”账既算清,万难从其母之命。
由是搁置下来。
此前亦有段子,是谓女方家欠男方账不菲无力偿还,将其女儿嫁与抵账。婚礼三天刚了,女孩就急急向其母家言何时将其所欠夫家之账还上。
闻言不禁哑然失笑。
真有各有各的日子,各有各的打算。
前一篇:论“笑”
后一篇:柳宗元:何以安息?得有韩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