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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校园霸凌事件”的慢反应

(2022-11-21 20:50:01)


首先声明,关于这个鹤壁的“校园霸凌事件”应当不带有地域问题,所以不管什么样的事件,与地方没多大关系,这话先讲在这儿了。

那么与谁有关系,当然是与学校脱不掉干系。

事件发生在学校,人员也是学生,也是在校期间,这层干系你用美国电影《廊桥遗梦》里女主人公调侃男主人公哥哥身上的肮脏“用多少个香皂也没洗干净”的话,索性大大方方地承认管理无方工作失责。

可是通常人来说,出了问题第一反应,当然要撇清干系,不管是百般辩解还是默不作声,总之,我想要做的就是与我没关系。

哪怕你跪拜校门口举着牌子呼喊冤屈还是在网上发声还好,没关系呀就是没关系。我总能抵抗一会儿,先说子弹飞一会儿吧。

至于说那几个女痞子或者女流氓怎么对待那样一个挨打的女学生,发生就发生了,知道了就知道了,那又能奈我何,我是班主任又怎么样呀,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嘛,不能处理呀,任由时间去消化一切,过一期就没事了。

所以,完全可以不作为嘛,何况还有学校这一层也没作出反应,所以我和学校的慢反应也是情理之中不须奇怪了。

只是,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听说了那三个恶徒,在我们那个时代称之为痞子或流氓吧,今天叫得文雅点叫恶徒,对另一个女孩施之以令人发指的手段,脱光衣服猛踹胸部甚至用筷子猛戳下体,极尽所能施之以伤害。在那个残忍伤害的时候,我已无法用“人”来形容这三个恶徒,我只能说叫她们是畜生都已经是玷污畜生二字了,畜生尚且还有温情,而三个人,这平常的教育在她们身上全然消失不见,这样的行为或许是在二战时的德国纳粹集中营里有见过的这样的恶行,或者是抗战时的汪伪“七十六号”里有类似的暴行。

按说,学生在校园里,就是家长将监护权转移给了学校并直接赋之于老师,我不知道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是不是自觉承担起了这个嘱托,从他们的表现,他还真不配,学生已经将这长期霸凌的事情反映给了班主任,学校也知道了此事,可一段时间以来,鹤壁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就能做到不闻不问,任由霸凌不管不问,任由三个不法之徒逍遥法外一如既往该上学上学该吃饭吃饭,受伤的那个女孩身心所受伤害没人过问,直到母亲和孩子精神失常,孩子才十六岁呀,刚刚长在的年龄,来到社会上,却遭遇这样的非人待遇,老师,出来说一下,你给了是什么样的传道授业解惑。学校,出来说一下,你履行了家长赋予你给予孩子的监护权利了嘛?

终于学校扛不住了,出来说话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嘛”,所以不去处理,问题在于你该保护的是花朵而不是群恶草呀,你难道香臭不分嗅觉失灵了吗?你能掩盖住三个恶徒的暴行,来,你讲讲,那三个女痞子什么叫冯某茹、张某茹、李某颖,你以为将头埋在沙子里就可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就当事情没发生吗?

当然你也可以讲,现在的中专生不像八九十年代的中专生了,那些都是学霸给的人物才可以上的中专呀,固然如此,并不是所有的现在的中专生都不好,成绩好的能上这样的中专嘛,还不上高中大学去了吗?但是学生生源的总体不尽如人意,也不是你学校对于管理学生上不作为软作为慢作为的理由,尤其是发生如此引发众怒的校园霸凌事件的情况下,学校非要在应该的作为却做出的慢作为,真的让人心中引发一阵阵寒意,除了孩子没学可上,才会迫不得已将孩子送到这所带着戾气的校园来上学,战战兢兢地上下去。

我们不总是怪罪学生,本来讲校园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也许那三个女学生也可像《大宅门》里的白景琦一样,不管她们多么顽劣,总归在学校校园里能有所改变,至少还能培养成人不讲成才。可是失望还是失望,学校或许只是授业解惑了,传道呢,完全背离的传道的本质,这是教育的悲哀还是教学的无能,二者兼具吧。

好在,当地公安部门教体部门终于发声了,将这三个恶徒采取了刑事措施,等待她们的将不仅是呈堂证供的眼泪,也不仅是手腕上闪亮的铐子,等待她们的将是终生的污点和后悔,还有升学无望才将她们送到这所学校里混个几年学点一技之长的家长的失望,对于她们几个而言可以这样评论。

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立刻就报!”正义或会迟到,但也绝不会缺席,而对于这三个恶徒而言,这样的报应就是现世报,该来的总归会来,尽管在学校以保护她们的隐私的说辞而实则推卸责任的卑劣作法无法再一手遮天的情况下,在子弹飞了许久不能再飞的情况下,昭彰的恶行终于等来的报应的时候,苍天有眼,公道自在人心,只是希望在法治昌明的时代,对这三个恶徒的处理可千万别让人大跌眼镜,相信当地司法部门会给社会一个交代,对受害女生和家长一个交代,也是给本不清净的那个校园一个交代,让平安重新回归,让学生可以安心读书,让家长们可以放心。

文章写着写着,网上又流传了几则关于校园霸凌的事件,我很赞赏三台县公安局的做法,对于他们迅速出手严加打击校园霸凌的做法表示肯定,校园霸凌,公安出手绝不手软,本该如此。而学校,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一监护人,当然第一时间就该采取措施,而不要让事情恶化成事件后才姗姗来迟。

然而,该进一步地思考的是,何以校园霸凌事件频频发生,是法律的缺位还是软弱,抑或是犯罪行为的成本太低,让这些未成年人视法律如无物恣意妄为,她们在打人的时候,还未成年吗?恶魔没有年龄高低,只有罪恶大小,或许我们可以考虑专门制订一部《校园反霸凌法》,叫那些以打人为乐的校园恶霸可以止步于法律之前,在教育教养缺位的地方,让法律补上位置。也让学校和老师本该迅速做出反应的地方发挥他们的神经末梢应有的迅速作用,让那些慢作为永远不敢再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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