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汽车三包”,无需考虑车企利益
(2011-11-03 20: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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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汽车 |
分类: 汽车评论 |
出台“汽车三包”,无需考虑车企利益
文\周丽君
出台“汽车三包”会不会阻碍、要不要保护车企,尤其是自主品牌的发展?
自2011年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来,类似上述的疑滤,就成为了车市热点争议话题之一。吉利汽车有领导认为,这将使自主品牌面临严峻的挑战。也是长城汽车的领导认为,这是好事,将促进车企造车实力的提升。
笔者觉得,既然要出台“汽车三包”,就没必要过多考虑车企的利益。不论车企认为这是好事还是坏事,那也仅仅代表它们自己的态度,根本不能成为左右“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参考因素。
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汽车三包”,与维护车企利益的各种行为,是对赤裸裸的博弈关系。“汽车三包”就像车企的紧箍咒,车企只有被套得紧紧的,才能更好服务消费者。如因车企套着不舒服,我们的政策就菩萨心肠,给车企宽松点,或干脆不出台,那么我国广大消费者就得成唐生肉。
就像现在,当双方出现纠纷时,“举证难、鉴定难、退换难”三座大山,就会压得广大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或自认倒霉。
为了确保“汽车三包”真正成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在整个出台过程中,都应当尽量避免车企的影响。
诸如召开“汽车三包”听证会时,最好不要邀请车企参加。需要对技术进行判断的,可以邀请独立的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真有过于复杂的问题,非得邀请或咨询车企的,他们也只能扮演纯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角色,从技术角度,判定政策是否具有可施行性。如发动机颤抖,多大程度是正常的,多大程度是必须修理或更换的,以及多大程度是必须报废的。
车企不应当对“汽车三包”政策指手划脚,更不应当想点歪点子,阻挠“汽车三包”的出台。应当脚踏实地练好内功。如长城汽车,既然推出了5年或10公里的较长质保期,甚至还准备推出5年或15万公里的超长质保期。应当继续贯彻自己的“三高”战略,再接再厉,提升产品品质,努力推出更长的质保期。
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是更好促进车企实力的提升。欧美日之所以出现众多优秀车企,与它们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有密切关系。我们的长城、奔腾、荣威等自主品牌,要想成为世界品牌,那我们国家也有必要出台几部对车企提出苛刻要求的保护车市消费者利益的法律。
就像我们的古训,棍棒出孝子。
现如今,我们又是怎样培养“孝子”的?
在10月26日的听证会上,居然有七八名车企和经销商代表成为座上宾,堂而皇之得参与意见稿讨论。甚至当一名经销商人士提出“是否允许一定的宽限期”时,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居然特别明确地说:“到时肯定会有一个宽限期,而且新规定也不会涉及既往的,只针对发布之日起的汽车产品”。
笔者表示很无奈,我们的官员简直比观世音还菩萨心肠,给野性十足的泼猴,戴个宽松的紧箍咒,你是准备送广大消费者去西天取经,还是去西天安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