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上下班可能加剧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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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时上下班可能加剧交通压力
1、提出问题
引用:“新华网北京 10月12日电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控制大气污染实施交通管理和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带头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为营造首都和谐有序的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要落实错时上下班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好上下班时间。”
记得北京奥运会期间的7月20日至9月20日,也实行过错时上下班制,当时的具体错时如下:
把各事业单位集中在八点至八点半的相对急促的半个小时的上班时间扩散到八点半至十点的相对宽松的一个半小时内,看似可缓解交通压力。
的确北京奥运期间,交通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并不见得就是错时上下班制的功效。包括单双号限行、大学生与民工回家、遣返某些人群等强硬与客观的因素,都比错时上下班制“积极”。
假设两人同住石景山,分别在国贸与西单上班,且上班时间都为九点。由于在国贸上班,路途比较遥远,所以八点就得出发,比在西单上班八点半出发的足足提前半小时。如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将在西单原先九点上班的调整到八点半,那么,现在同住石景山的两人就都得八点出发。对比没有错时上下班的先前,现在的交通倒反恶化了。
当然,错时上下班制的有效施行,也并非没有可能,那就是全北京所有的人都在同一个地方住宿与在同一个地方上班。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调控其中部分人的上下班之间,从而实现交通状况的改善。
但实际上,诸如北京等,人们都居住在不同地方,上班在不同地方。根本不可能像学校那么统一管理。
所以,一意孤行推行错时上下班,可能适得其反。
其实,错时上下班制早就存在,只不过不是以政府统一规定的形式出现,而是各企业各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做了一个自我安排,如住宿到靠近公司的地点。
总之,在一项措施并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前提下,希望政府能尊重市场或社会的自身规律,免得霸王硬上弓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