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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第1660篇  大目龙象形字“蜀”之音义与炎帝文化

(2015-09-12 1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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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目龙象形字 “蜀”之音义与炎帝文化——兼为“大目龙”正名

                                                       艾 荫 范

    〔内容提要〕 红山文化代表性玉器大目龙 ( 又称 “C”字形龙) 是 “蜀”字的原型。“蜀”的本义为阳性生殖器,与器形非常吻合。“蜀”通 “涿”,蜀山氏、涿鹿,都指向农业之祖神农。有发达原始农业的红山文化应是炎帝神农氏传说的考古学背景。炎黄之战揭示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文化对农耕文化的最早入侵以及二者的交融。

    一、“蜀”之音义与 “大目龙”之正名

    论及北疆远古史,笔者曾不止一次指认甲骨文之 “蜀”系红山文化代表性玉器大目龙之象形,亦即蚩尤所居獨鹿之 “獨”和与黄帝大战于涿鹿之“涿”。

    “蜀” “獨” “涿”相通这一见解的首发者是清 代 学 者 沈 涛。他 在 其 《瑟 榭 丛 谈》中 引《隶续》中 《帝尧碑》 “尧乃受命蜀鹿”,认为“蜀鹿”即 “獨鹿”之省,又引 《周礼·壶涿

氏》注称 “涿”曾写为 “獨”,郑司农说字当读为 “濁”,音与 “涿”相近,由此证明 “獨”“濁”“涿”古字相通。因此 《逸周书·史记

解》中所说 “阪泉氏 ( 按,即蚩尤) 徙居至于獨鹿”,指的就是涿鹿。

    从汉字的演变规律上说,“涿”、“獨”是后起的形声字,它初造字应是 “蜀”( 甲骨文也确无 “涿” “獨” “濁”诸字) ,那么 “蜀”的远古音义又是怎样的呢?请读两位国学大师的有关释文。

    (甲)章大炎 《新方言》四释 “州” “醜”“涿”诸字条:

    《尔雅》: “白州,驠。”郭璞曰: “州,窍也。” 《北山经》: “伦山有兽如麋,其川在尾上。”郭璞曰: “川,窍也。”“川”即 “州”之误。字亦作 “醜”, 《内则》 “鳖去醜”是也,亦转为 “涿”。《三国志·周群传》先主嘲张裕多须云 “诸毛绕涿居乎”。《广雅》 “州” “月豖”皆训为臀,此唯指后窍言之。其实 “州” “涿”本为前窍,先主嘲裕之言,正以阴器有毛绕之耳,臀则无毛,何绕之有? 《诗·大雅》“昏椓靡共”( 范按 《召旻》文) ,笺云 “椓,椓毁阴者也”( 原注: 椓,《说文》作斀,云去阴之刑也) 。夫唯 “涿”为阴器,故毁阴曰 “椓”,犹去耳 曰 “刵”,去 鼻 曰 “劓”,去 髌 曰 “髌”矣。《淮南·精神训》 “燭营指天”,注: “燭,阴华也; 营,其窍也。” “涿” “燭”古同声,则 “涿”为阴华明甚。《说文》“涿,流下滴也”,是故阴器受名于此,犹 “乁”训为流而“也”字从之以得声义矣。“涿”“州”本一音之转,故知“州”本阴器,有时移以言后窍尔。今江南运河而东皆谓阴器为 “涿”,舌上音从舌头音读如 “督”; 山西平阳泽潞蒲绛之间皆谓阴器为 “州”,齿音从舌头音读丁流切 ( 原注: 读州为丁流切者所在有之,江西抚州人言抚州正作此音) 。古音亦在舌头。《楚语》“日月会于龙豕龙 ”,贾侍中曰: “豕龙,龙尾也。” “《玉篇》作 “豖巳”,音丁角切则如今呼 “涿”。《广韵》“豕龙”,音同鬥,则如今呼“州”。以州交亦曰“州”,广州谓交会曰州也, “州”读丁流切,“也”读如閜,笼口上气呼之 ( 原注: 也、亚音相近,故广东呼也与湖南呼亚实同音) 。燭营与屬同声,故江河之域谓以燭交为屬。《说文》:“屬,连也,从尾蜀声。”以尾相连正谓交尾,本之欲切,今旁迆为楚欲切,皆齿音也。

    (乙) 杨树达 《积微居小学述林》卷 2 “释豖”。

    《说文》九篇下 《豕部》云: “豖,豕绊足,行豖豖也,从豕系二足。”今按甲文此字作,从豕下加点,不作系足之形。许君据形立义,形既不合,则义为无根,其不足据信明矣。余疑豖当为豕去势之义,今通语所谓阉猪是也。古文于豕下加点,乃指其去势之事。《说文·马部》云: “馵,马后左足白也,从马, =其足。”豖字与此字构造之意略同。盖豕之去势,与马之白足,皆无形可象,故以指事表之也。此以古文字形证之,知其当尔者一也。《说文》三篇下《攴部》云, “斀,去阴之形也,从攴,蜀声。 《周书》曰: ‘刖劓斀黥。’”豕去势谓之豖,引申及于人,去阴之刑谓之斀。斀字或借作觸: 《周礼·秋官·司刑》注引 《尚书大传》云: “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觸”是也。又或作椓,今 《书·吕刑》篇云: “爰始淫为劓刵椓

黥”是也。盖椓与蜀古本音同,故豖孳乳为斀,而用斀字义者,又假椓为之也。此以后起之孳乳字证之,知其当尔者二也。卜辞云: “豖羊于帝既。”( 《藏龟》一七八页四版) 豖羊者,谓去势之羊也。又云: “△酉,卜,王贞: 豖女。”( 《前编》六卷四七页二版) 豖女者,谓以宫割施于女子也。有释豖为豕者,误也。此以甲文用字之义证之,知其当尔者三也。大抵许君于其所不能确识之字,往往以连字释之: 如冉者,髯之初文也,许君不知,则释为毛冉冉也; 甬者,钟之初文也,许君不知,则释为草木华甬甬然也; 冘者,担之初文也,许君不知,则释为冘冘行貌; 此字以行豖豖为训,亦其一事矣。

    《淮南子·精神》篇云: “燭营指天。”高注云: “燭,阴华也 ( 原注: 华疑茎之误; 营,其窍也) 。” 《说文》八篇下《尾部》云: “屬,连也。”余 向 疑 其 泛 训,余 友 沈 君 兼 士 告余:“今俗谓人之构精为屬,兽之孳尾为连,非泛训也。”余初未深信,继读《吕氏春秋·明理》篇云: “犬彘乃连。”高诱训连为合,信兼士说良审。诸书又有月豖字,《广雅·释亲》训臀,《玉篇》训尻,《广韵》四《觉》训尾下窍,燭屬月豖三文皆在屋部。 《礼记·内则》云: “鳖去醜。”郑注释醜为鳖窍。《尔雅·释畜》云:“马白州,驠。”《山海经·北山经》云: “伦山有兽焉,其州在尾上。”郭璞并释州为窍。醜州字并在幽部,与屋部音近。盖阴茎谓之燭,尾下窍谓之月豖,又谓之醜,谓之州,交构谓之屬,豕去势谓之豖,人去阴谓之斀,其事近,故字音皆相近也。

    近偶检一九三六年日记,八月四日云: “在清华阅卷,闻一多读余《释屬》篇,告余云:甲文有豕下加一点字,疑是豖字,为斀椓之本字。按闻说甚确。”作此文时未忆及一多语,故未称引,今补记于此。一九五二年三月九日。

    以上是章太炎、杨树达两位大师的两则词义学专论,其中还牵涉到沈兼士和闻一多另两位大师的意见。我所以不嫌繁琐一字不漏地照抄原文,一则是像《新方言》这样的文献一般读者很难见到; 二则更重要的是,这里论及的是一个在上古可能很神圣、庄严至少是正常的词语,今天却是一个很难说出口的亵词,不如此征引恐被认为我是发了一派不正经的野狐禅。

    上述四位大师的意见概括起来是: 他们集中解释了一组音读相同或极近、含义相同或密切相关的文字。这些字 ( 词) 有的是名词,如《尔雅》和《山海经》之 “州”,《礼记·内则》之 “醜”,《三国志》中之 “涿”,《淮南子》中之 “燭”,《楚语》中之 “ ”( 或 “豖巳”) ,这些同音字指的都是动物或人的阳器。

    有的是动词,如豕下加点的甲骨文,豕下系二足的小篆,还有 “椓” “斀”“觸”,这些同音字的意涵是去除人畜的阳性器官; “屬”之义则为交媾。这些字的音读,韵字在幽屋部,而声字则多保留上古的端定母,少数发展为中古的知澄,个别如 “蜀”在照母三等之章,可见最初都在舌头。

[转载]第1660篇 <wbr> <wbr>大目龙象形字“蜀”之音义与炎帝文化

    我在这里添加了什么呢?

    首先,早在20 年前我就指证所谓大目龙即文字 之 “蜀”; 其 次,四位大师训为阳器的“州” “醜” “涿”都是借字,我则确信 “蜀”才是它们的初造本字。在现代汉字中,它写做“屌”,其音读正如太炎先生所引《玉篇》为丁角切,由上古的濁音定变成了中古的清音端。先生引《说文》 “屬,连也”,即 “以尾相连,正谓交尾”这个动词,之欲切旁转为楚欲切,在现代汉字中就是表示男性性行为那个最为下流的 “国骂”: × ( cɑo) ,音读则由古舌头音演化成了齿音。

    我认为对 “蜀”字音义的这一揭示具有重大意义,这将改变对所谓大目龙或 “C”字形龙的现有认识 ( 包括笔者本人) ,即它根本不是龙,而是在马、鹿、猪、熊等动物头后连接着一个巨大的阳性性器,因此只好称其为 “蜀形器” ( 见图一) 。自器形学角度,如 “蜀”和“龙”是否同源,二者有怎样的分合错综,大概都 要 重 新 考 虑,因 为 在 甲 骨 文 中 “龙”与“蜀”本不相干,故于省吾先生 《甲骨文字诂林》引 “蜀”入“目”部而不靠近 “龙”。

    二、黄炎之战: 华夏历史上游牧和农耕两大文明的最早的碰撞与交融

    当年傅斯年先生撰《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其大汉族主义立场绝对要不得,但剖析华夏文明之演变却极富启发。他以秦汉魏西晋为一统汉文化,其后北中国即遭 “以夷变夏”,而隋唐俱是 “外国”鲜卑文化,以后更有蒙元入主、满清统一,汉风于是扫荡殆尽。笔者针对傅说,十年前曾以 “秦统一论纲”为总题,连续著文论证 “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联手打造辉煌”( 见拙著 《北狄、东夷和华夏传统文明建构》) ,以为北疆游牧文化之进入中原农耕文明当从秦始而汉继; 背后的理论观点则认为,一个古老文明的传承,绝不像从河流上游驶下的一艘木船,从头至尾无变化; 而是滔滔江水,始于滥觞同后来浩荡入海,其动力、状貌、成分远不是一回事。它应当如维特根斯坦 “家族相似”理论表示的那样: 相互卸接的阶段之间必有若干共有成分,但整个系统不会被一个万古不变的核心成分统治。展望中华文明的今后的长久发展尤应作如是观。

    我的关于两大文明联手始于秦汉的观点,近来由于对红山文化的深入思考而动摇。

    论者 ( 包括笔者本人) 都以文献中的黄帝事迹与红山考古文化相参证。现在看,与红山考古所得对应的更应侧重考虑炎帝神农文化。

    《五帝本纪》以黄帝居首,极大地屏蔽了居于黄帝之先而更有牢固文明基础的炎帝神农。《五帝本纪》说 “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透露出神农先于黄帝; 《汉书古今人表》和《律历志·世经》也置炎帝于黄帝前。但只是到了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特别是南宋罗泌的《路史》,才把炎帝神农氏作为居于黄帝之先的种姓邦国进行了世系相承的描述。可是 《四库提要》就说 “皇古之事,本为茫昩,泌多采纬书,颇不足据”,本 “无 益 于 经 典”,只 “有 助于文章”而已,神农仍旧受不到重视。但远古这个神农时代肯定是存在的。它的后代孤竹国 ( 其版图东至阜新,西至河北卢龙) 夷齐二子,饿死首阳之前所作 《采薇歌》云: “神农虞夏忽焉没兮,吾安适归矣”,特置神农于虞夏二代前,证明其文明之盛绝不低于黄帝。

    黄炎二帝在古文献载记中有几种不同关系:或是并存的邦国而黄帝略晚,如《五帝本纪》所载,诸侯相侵伐,炎帝不能禁止,黄帝征之,使之宾从; 炎帝之后裔蚩尤凶暴,不用帝命,黄帝又与之多次交战,最后擒杀之,于是代神农为天子。或说黄炎为兄弟,如《国语·晋语》四司空季子所述,黄炎皆为少典之子,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但他说这兄弟 “成而异德” ( 价值取向不同) 。古人认为同姓同德,但男女不相及; 异姓异德,才可以互通婚媾。炎黄二帝异姓异德,所以姬姜两姓才结成了姻娅关系,这 “兄弟”其实是亲家。后来,姬周同齐、许、申、吕四个姜姓邦国就世代联姻,而周之祖先农神后稷之母号称姜嫄,肯定同神农断不了瓜葛。

    史载炎帝发明耒耜,播种百谷,立市廛,织麻布,制作陶器,辨识药物,为华夏农耕文明之祖。红山考古展示了这一古族大量制作石质农具和粮食加工工具,种植粟、黍、豆等多种作物,同时饲养马、牛、羊、猪、犬等家畜,有制陶、琢玉和发达的原始农业。所以,同红山文化相对应的应当是炎帝神农文化。“蜀”形器之蜀即黄帝之子昌意所娶蜀山氏之 “蜀”;“屬”通 “蜀”, “屬”义为连,神农氏恰好称连山氏。“蜀”也通 “涿”,涿鹿是神农后裔蚩尤的故地,同黄帝决战的战场——可见这宗文物最终也指向炎帝农神。黄帝则“往来无常处,以兵师为营卫”,同后世游牧民族如匈奴、突厥、契丹、蒙古等草原“行国”完全一样,而同有发达农业,有固定居处和墓地的红山文化很不相容。考查《汉书·艺文志》中28 种以黄帝为名头的著述,并为军事、占测、医术、巫术一类书籍,可见到了秦汉时代,黄帝文化仍保持着游牧文化特征。黄帝多次战炎帝( 包括蚩尤) ,我以为本质上反映了原始游牧文化对农耕文化的入侵,是两种文化最初的大碰撞,同后来秦统一六国、 “五胡乱华”、北朝确立、蒙元入主和清兵入关完全一样。这在华夏两千年历史上如回旋曲一般反复再现,成了法国学人格罗塞《草原帝国》的强劲主题。

    当然又可推想,红山原始农业的迅速消退不仅由于地力递减,游牧民族的入侵恐怕是主要原因。但是文献中还有这类记述: 黄帝在战胜神农的同时也开始“治五气 ( 四季气候) 、艺五种 ( 谷) ”(《五帝本纪》) ,立步亩制 ( 制订地积单位,见《通典》) ,命臣垂作耨( 《世本》) ,又使岐伯尝味百草,典医疗疾( 《帝王世纪》) ,吸收农耕文化而得到更新和发展。这就是说,游牧文化虽以其强悍征服了农耕文化,但农耕文化终究要高出一筹,并且稳定而可持续发展,因而它最后必然逐渐软化、同化游牧文化,使二者融合起来。于是嗣后的北疆有了丰富而复杂的经济形态: 称黄帝———夏禹后裔而继续游牧者有之 ( 如匈奴) ; 保持以农耕为主的红山型经济者有之 ( 如牛河梁遗址,可能同孤竹国相关) ; 甲骨卜辞频出“蜀”字,学者证其为殷商北方方国名,推想它应是蜀山氏之孑遗,是一个可能也继续保持神农氏原始农业经济的酋邦。有些古族的经济则成了居间型。如白狄鲜虞所立中山国即有城邦,两晋时在辽西建立过 “三燕”的鲜卑族更是如此,因为据清洪钧 《西域古地考》(《元史译文补证》二十七上) ,2600 年前居里海西而黑海北之辛卑尔 ( 即鲜卑) 族系 “东方种类,城郭而兼游牧者”,说明这种居间型已经成了一种成熟的经济类型。

总之,史载炎帝神农创造出的灿烂古代农业文明,应以西辽河流域红山文化为其考古学背景,至于像湖南炎陵、湖北随州、陕西宝鸡、山西高平等有关神农的事迹传说,大约都是后来传播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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