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杨矿生:出庭律师应当具备的五种基本能力——在第10期“桂客半月谈”的主题发言

(2023-07-28 14:28:39)
标签:

杨矿生

刑辩律师

中同律师


尊敬的线上线下的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


感谢主持人,感谢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和桂客学院为我们搭建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能够和大家共同交流出庭律师需要具备哪些素质这个话题。更使我高兴的是,今天在现场看到了很多我从前的同事和领导,比如大进会长、卫东会长和熊智主任。


刚才大进会长和熊智主任分别做了发言,下面卫东会长还要发言。他们两人的发言使我深受启发,

他们主要是从律师道德伦理、价值观等方面阐述了出庭律师应当具备的素质,用大进会长的话来说,就是从道的方面阐述了出庭律师应当具备的素质。我认为律师应当是道术双修,下面我主要是从律师的操作能力层面,也就是从术的方面谈一谈,出庭律师应当具备哪些能力。


关于出庭律师,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分类,但是,有些事务所尝试对文案律师和出庭律师进行分工,也有事务所对刑事辩护出庭律师进行资格考试。这些探索,以及我们今天的讨论,都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中国律师需不需要进行这样的分工?


当然,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应当注意到中国的诉讼制度和和英国的诉讼制度有很大的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有一大特点就是,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卷宗有较强的依赖性。这个特点就决定了辩护律师出庭之前需要亲自阅卷,亲自会见,其他律师在阅卷或者调查取证上可以帮助或分担一些工作,但是不能代替出庭律师的阅卷和会见工作,所以,中国的出庭律师和所谓的文案律师并不能截然分开。


从我的理解来看,所谓出庭律师,主要是相对于非诉律师而言的,在诉讼律师中,又是相对于那些不参与庭审或者参与庭审不发言的律师而言的。


我在北京律协组织的青年律师培训班上曾经讲过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具备的十种基本素质和能力,但是,出庭是律师办理重大复杂案件的主战场,对出庭律师素质的要求更高。所以,不管是否设置出庭律师这样的分工,讨论出庭律师的素质问题,可以使我们更加重视律师的出庭能力,为律师提高出庭能力提供一些借鉴指引,这是非常必要的。


出庭律师应当具备哪些素质,这是由律师在庭审中要做什么事情,要发挥什么作用所决定的。


杨矿生:出庭律师应当具备的五种基本能力——在第10期“桂客半月谈”的主题发言

从这个角度看,我认为出庭律师应当具备以下五种基本能力:


01

要具备会听的能力


律师出庭第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要听,听对方说话,听控方说话,听证人说话。所以必须要具备会听的能力。


所谓会听,有几方面的要求或者说几个重要的标准:


一是要听得懂对方在说什么,也就是要听明白对方发言的重点是什么,特别是对方的意图是什么;二是要听得出对方错在哪,就是要有挑错的能力;三是要能把对方讲话的重点和错误记录下来,不要有重大遗漏。


只有这样,才能够对他人的发言进行回应。


如果不能正面回应对方的发言,不能挑战对方的错误,只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观点,照本宣科,自说自话,各说各话,就达不到出庭的目的,这样的律师,缺少出庭律师最基本的能力素质,可以说就是不合格的出庭律师。


02

要具备会说的能力


会说这是律师的基本能力,也是律师最重要的能力。


大家都以为律师都很会说,刑辩律师更是如此,这个要求是对的,但这个印象是错误的,我们很多律师做不到会说。


我认为,会说至少也有以下五方面的要求或标准:


一是律师表达的内容要正确、准确。就是要符合专业知识的要求,要说到点子上,不说外行话。


二是律师的表达要符合逻辑,条理清晰。不能东拉西扯,不能前后矛盾、颠三倒四。说是对思维的表达,是思维的外在表现,会说的前提是你的思维要有条理,要求你有很好的思维能力。


三是要会读稿。很多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复杂,律师想说的观点也很多,甚至引用的证据内容也很多,需要准备书面稿件。这就产生了如何读的问题。


会读,也是会说的一种表现。所谓会读稿,就是指虽然是在读稿件的内容,但看上去和听起来却像是在和他人交流,而不是在照本宣科,有语气情绪的变化。但是我们有些年轻律师一上来完全就是照本宣科,有的甚至读稿件还结结巴巴。这样的律师还要花大力气磨练基本功。


四是要会归纳提炼。律师在法庭上读稿的时候,审判长经常提醒律师归纳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们很多律师没办法归纳提炼自己的观点。只会照本宣科地读下来,所以读得很长。


当然,也不排除我们有些律师口才很好,就是想在法庭上多说一些,说透一些,不愿意按照审判长的要求简单提炼自己的观点。


为了训练年轻律师的脱稿演讲能力,中同刑辩团队要求年轻律师在开庭前对自己的辩护词必须进行多次的脱稿演讲,并且进行限时提炼发言。


五是要有适当的渲染。声情并茂、感人肺腑,对很多律师来说,可能有些难度,但适当的渲染还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使你的发言更加具有感染力。


03

要具备会发问的能力


律师在法庭上除了听和说以外,还要发问,向自己的当事人发问,向对方的当事人发问,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发问需要一定的策略和技巧,并不是张口就能问,如果不懂得这其中的策略和技巧,不仅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可能还会弄巧成拙,与自己的目的背道而驰。


很多律师对刑事案件中怎样发问,谈了很多经验和技巧,我写的《刑辩实战》一书中也有这方面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04

要具备观察应变的能力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意见,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也不能自说自话,要观察对方是什么反应,旁听者是什么反应,特别是法官是什么态度。法官对你的发言是不是感兴趣,他对你的发言是不是听懂了,这些都需要你观察。


律师要根据观察的情况及时应变,调整发表意见的重点、说话的语速,甚至表达方式,这些都很重要。


05

要有hold住法庭的能力


律师出席法庭应该如鱼得水,律师在法庭上要有气场,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更得有刑辩律师的气场。如果一到法庭就紧张怯场,这样就会影响正常发挥。


很多当事人挑选律师,一旦听你说话觉得你的气场不够,就不愿意委托你,他们认为有气场的律师在法庭上才能镇得住,别人才会尊重你,说话才有影响力。


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风格,不管什么风格的律师,都得有自己的气场。律师的气场是和自己的专业能力、出庭风格、礼仪状态结合在一起的,是一种综合素质的体现。


最后,我想说的是,出庭能力的提高,有一个锤炼提高的过程,需要案件和时间的打磨,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努力了,就会有提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