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记者生涯接手的最离奇的案件之一。记述下来,或许对后来的演艺人也是个教训。杭天琪是个歌手,小有名气。但在台下却张狂得很。1997年元月5日下午,她与歌手韩磊、刘某某等8人到首都宾馆丽华轩用餐。席间,杭天琪提出要喝法国红葡萄酒,丽华轩没有,即从外面买了两瓶法国武当红酒(每瓶420元有发票)。这群人喝到一半,又提出要八几年的进口酒。经理许玲拿来意大利保罗红葡萄酒,价格每瓶600元,问客人要不要。他们说要三瓶。之后他们又要了三瓶二锅头、啤酒等九种饮料。个个喝得醉熏熏。其中两人提前走了。到晚上九点半左右,其中的一个浙江客人出去结帐,小餐厅里只留下两名服务员照顾客人。这是杭天琪问服务员多少钱?服务员告诉她8410元。
杭天琪一听大怒道:“什么菜呀,东北菜吃了八千多,把你们经理叫来!”
服务员马上把经理许玲叫回来。许玲告诉她:“您点的都是高档菜。你们可以看一下明细帐,已经给你们九折优惠了!”
杭大喊道:“折扣太少,我们不买单!今天老娘一分不付!”
这时另一个歌手韩磊在一边骂道:“你他吗的学过汉语拼音吗?我他妈烦你!烦,你会拼吗?给我滚!”
杭天琪接着吼道:“给我砸!”
韩磊应声道:“你让我砸,我就砸!”
韩顺手抄起一只玻璃杯向日产巨型卡拉OK电视屏幕砸去。接着其它几个人,也超起杯盘向服务员一顿乱砸。餐厅经理急忙去找保卫部经理,服务员也都吓跑了。
这时候,后勤部副经理及餐厅后厨闻声赶来,见他们闹得如此不堪,也和他们纠缠在一起打起来。
这场全武行最后以餐厅投影电视被毁,宾馆后勤部副经理董一兵被杭天琪砸晕杭天琪额头被董一兵砸出一个3厘米伤口而告终结。
但此事并没有到此结束。1997年1月8日《北京晚报》以“台上好歌动人,台下如此形象”为题报导了此事。令人费解的是同年2月15日,该报又注销另一条消息称“杭天琪被打一事查清、本报在事件未完全弄清之前发表带倾向报导欠妥”。
同一件事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引起读者猜测。记者也就是在此时接到全国人大信访局副局长李铁流电话,他希望我联系几家报社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还原事件真相。我联系了中国青年报社的卢跃刚、经济日报记者陶国峰一起前往全国人大信访局。我与李铁流相识缘于采访报导重庆李裕芬的儿子被派出所打死的案件。通过那个案子,我了解了这位疾恶如仇的领导干部的做人做事的基本态度,我从心眼里愿意与他合作。我们都感觉到杭天琪挑起的这个案子一定来头不小。我之所以找到卢跃刚和陶国峰是因为,当时在新闻界我们都是以打抱不平名闻京城的。经过调查了解,不出所料,杭天琪来头果然不一般。这么一个小小案件竟然涉及到公安部、北京市的某领导以及公检法等诸多部门。
因为董一兵已经被关押。但能否继续关押及至判刑要取决于杭天琪的伤势。1997年1月5日晚,杭天琪到同仁医院急诊室就医,医生卢伟开具的诊断证明上写道:“前额部3cm伤口,深达皮肤全层无颅骨破损”根据我国刑法,头顶部创口长度超过6厘米,就构成轻伤.显然杭天琪的创口不构成轻伤.为达到将董一兵送进监狱的目的,1月20日,杭天琪等人又到同仁医院找卢伟大夫,但卢伟已经调走,杭就让当日值班的刘大夫重新出据了一张新的诊断”证明”,刘大夫丧失原则,真的给杭出具了”前额部两平行3厘米伤口”的诊断证明.日期仍签为1月5日.此后,北京公安法医杭头顶部伤口超过6厘米,构成轻伤,以”故意伤害罪”将董一兵和另一位酒店员工杜长德分别逮捕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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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成了某些人的玩偶,作为记者,我们不能不挺身而出.经过调查,我们先写了一份内参交于全国人大信访局,揭露了事实真相,表明了记者态度.人大信访局根据记者调查直接找到开假证明的刘医生,以及最早开据诊断书的卢伟医生.没有医德的刘医生被同仁医院处分调离原岗位.而当杭天琪的事情被揭露后,北京市某副市长还指使有关单位百般袒护.因为在这个闹事群体里还有当时的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陶一凡.就是他通过各种关系,以期达到干涉司法,使挑事的杭天棋反成了受害一方.
我们记者的调查最终使得正义得到伸张:董一兵和杜长德无罪释放.但那些腐败分子却依然逍遥法外.我只能说,如果不是碰上敢于为民请命的好局长李铁流,此案的结局还很难说,因为说到底,我们还是人制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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