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小说小品散文随笔杂文》 |
但就在这时,我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事,以至临时增加了一些人口。我的二姑母嫁到临近的一个乡镇后,一连生了6个女儿,由于没生到儿子,她便总不去做结扎手术,坚决要生到一个儿子才肯罢休。她们家自己养了前面的4个女儿,第5个送给外县的一户人家领养,最小的那个,由于小姑姑家生了两个儿子,想要一个女儿,便送给小姑姑家了。这一年二姑母又怀了孕,由于逃避计划生育的缘故,便回到娘家来生产。后来果然生下的是男孩,我们全家人都非常的替她高兴。
当然我的开心不仅于此,因为二姑母来的时候,也把她家中最小的女儿、我的小表妹带了过来,小表妹生于1978年,大名谢朝琴,又名丽琴,当时7岁,跟我一样,也上了二年级,因此便安排了与我同班,天天一起上学、下学,一起复习功课,我还常常带她跟我的朋友们一起玩,并充当了她校内外的名正言顺的保护神。我当时非常乐意保护她,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因为小表妹年纪虽小,却已长得水灵,又因她们家都是非农人口,又很小就接受姐姐们的教育,显得聪明又机灵,自有一番小家碧玉的味道,非常招受全班同学的欢迎,同时也有人眼红我。因此能够作为她的表哥,她在学校里唯一的保护神,我自然是非常得意的。虽然当时什么都不懂,但我还是认为自己与她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直到成年后,我还向人们戏称:我们可是青梅竹马呢!
这时已是9岁,我除了对于男女之事似懂非懂之外,除了还偶尔尿床之外(我发育得较晚还有另外几个例证:6岁了还不停地流口水,10多岁后还会偶尔尿床),却已俨然是个小大人了。从5岁就跟邻居长我两岁的一位同族小叔公学会了抽烟算起,我已经有了有了3年多的烟龄(当然都是暗地里偷偷地抽的),而且酒量也已经越来越大了。抽烟是不被父亲允许的,但喝酒却从来没被禁止过,我甚至认为自己是天生就会喝酒的,因为我的祖父、叔公、父亲、叔叔(叔公家的儿子)等血缘关系的亲人,全都是酒量非常好,而我也是自有记忆起就有酒陪伴的。不同的是,9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偷钱买酒喝,有一天中午,我与同班同学郑国宝一起搞到了钱,买了烟和酒,到野外去对饮,把一斤白酒喝得干净,到了学校后,还没开始上课,我便躺在走廊上醉得人事不省了,自然挨了老师的一顿好骂,这便是我的第一次记忆较深的醉酒经验。后来年岁渐长,越发的不可收拾,常常饮酒,也常常醉酒,便开始麻木了。
喝酒,多是喝自家酿的红米酒,抽烟,也多是抽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偷来的烟。那时,祖父和父亲买烟都是整条整条地买的,而我大约是每条里只偷一包,并且不能每条都偷,否则容易被发现。有的时候,他们有开了包的烟放在家里时,我便也一支一支地偷来抽,可见当时的香烟都是来之不易的,因此我偷来后也非常珍惜,基本上是一支要分成两次或者三次地抽,抽几口就灭了,等瘾来了又点上抽几口,或者有时也拿来跟要好的同学分享,折成两截,一人一半。
当然,仅仅这样还解决不了问题,因此还得偷钱去买。偷钱的方式与偷烟差不多,大约是父亲做工去后,钱却常常放于家里的裤子口袋上,我便趁无人的时候去掏,如果发现零钱较多,我大概就会从中取走一两块,然后把剩下的钱按原样卷好、放好,连裤子摆放的角度也要跟原来一模一样才不易被发现。又或者如果他的钥匙忘了带走,我也会偷偷的打开抽屉,从里面寻找零钱。还有祖父祖母、母亲,他们的钱我都常偷,不过幸好,我从来没有什么大花钱的欲望,因此每次也都是偷几块或者几毛钱,最多的一次只偷过10块的。那时候家里境况还好,有时卖稻谷卖了几千块钱,有时收账(父亲做工的钱)收了几千块,全由父亲放着,而他的每一个放钱的地方,我都非常的熟悉,因此,常常是偷偷地跑去数了数,却又原样放好,从来没取过10块以上的。祖父当时是村林场的出纳,有时家里会有几万甚至十几万的现金,都放在他书桌的抽屉里,我也是经常暗地里光顾的,不过我好像天生就没有发财的欲望,从小便是如此,这也许跟家庭的教育有关吧。因为祖父是一介书生,除了做文书或者出纳之类的活,他别的什么都没干过,也没想到要做什么大事。我的父亲则从小自立,玲珑剔透,样样精通,什么活都能干,什么苦都能吃,生意自然也做过,却都只是为了养家糊口,从来没想到要赚多少多少钱一辈子都用不完什么的,而他所做的一切,又都是为了家庭,且都还算顺利,因此对钱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概念,并且乐于把钱花在每个家庭成员的身上。
同时,由于境况还好,所以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也没小气过,大约是只要我能找出正当的理由来,他们是没有一次会少给的。而且每年春节,我还能积下为数不少的压岁钱。因此,我小时候的偷钱,一半是为了解决烟、酒之瘾,但这毕竟是少数,因为我别说小时候,便是成年之后,烟、酒之瘾也不是非常大,并非无烟无酒就不可生活之辈。我的偷钱,更多的是因为我有偷的兴趣和爱好,并且所谓的偷,不是真偷,只是偷窥,我觉得每次偷窥成功,便好似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行动,那种想尽办法达到目的而又害怕被发现被责骂的刺激兴奋的心情,足够让我事后想起还能增加心跳的频率。这种感觉一直伴随着我到20岁,也就是说,直到差不多20岁我兴趣转移到别的更刺激的事情上才停止了这种对金钱的偷窥,而在这之前,我都常常干这种事的,当然,这仅限于在家庭成员身上发生,我庆幸我从来没有把这第三只手伸向家庭以外的任何一个人身上,从来没有,也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干。哪怕是当我非常非常落魄,流落江湖,两天两夜粒米未进了,也没想过。
但食品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像所有小孩一样,我小时候也有一张烂嘴,什么零食都爱吃,而家里为了应付随时会登门的亲友,总是常常的备有许多水果以及其它糖果和饼干之类的甜点,祖母和母亲自然是深知我的习性,因此总是把这些东西到处隐藏,一旦被我发现后,她们很快就会转移阵地。我家是土木结构的大房子,有300多个平方米,两层共有差不多20多个房间,因此她们总认为有许多的隐蔽之所,可惜的是在我的魔爪之下,这些食品从来都无处可藏,只得乖乖落入“虎口”,也该庆幸,我是好而不贪,只是品尝其中极少的一部份,从来没有一网打尽过,因此祖母和母亲也就从来没有严重责骂过,只是和我一样挺有兴趣地继续着这种藏与偷的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