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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后的《一千零一梦》之“囚梦”

(2009-09-28 08:39:12)
标签:

法律

证件

扯蛋

法盲

世贸大厦

分类: 中国诗歌笔记

 

 

有一天夜里,突然几名警察闯入我的房间,口口声说,有人举报我非法出卖圆明园遗址。

有人举报,这是扯蛋,我一个守法的良民,什么时候干过伤天害理之事,若有人举报摧毁世贸大厦是我策划的,你们也信?我不禁反唇相讥。

那我们不管,我们不是国际刑警,国外的事情,我们管不着,既然有人举报你,你就穿上衣服跟我们走。警察先生冷冷的说。

跟你们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问那么多干什么?一个警察不客气地说。

询问一下是我的权力嘛,别以为我不懂法,我虽是个诗人,但我不是法盲。我据理力争。

能去哪?去你要去的地方。一个警察厉声道。

那我打个电话告诉父母家里一声总可以吧?我喃喃道。

可以,不过得快,天快亮了,我们得赶紧走,路远着呢。又一个警察不快地说。

一句话就完。我马上拨通了110,我捂着话筒小声报案,“有人持非法证件,非法闯入我家,想要劫持我,你们快来人救我。杨庄小区,1305号”……

110来的很快,就像警察24小时守在我家门口一样快,一阵警笛响过之后,俩名110警察全副武装、神气活现的来到我的面前,“这里有人报案是你吗?”

我说是我。

警察先生和颜悦色地指着前面来的那几个警察说,“刚才我们已经查证,他们的身份是合法的,具有效证件,你的报案现已构成污告,请跟随我们走一趟吧?”

我算是弄明白了,不跟他们走,就得跟他们走,两拨都是警察,看来我是掉入连环套里了,脱身是脱不了了,唉,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我岂能奈何?我绝望的仰天长叹。

果然,经过相关法院的最终审理,前面警察根据匿名举报抓捕我视为无效,将无罪释放,我刚要高兴,法官又道,但该犯污告警察持非法证件闯入民宅一事,纯属污告和恶意诽谤,判决如下,监禁该犯15天,以示效尤!我一听脑袋就“嗡”地蒙了!

200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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