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或者爱情,对女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面对渐去的年华,有几个能从容欣赏“秋叶之静美”?不去指责和嫉妒身边生机勃勃的青春少女?作为男人,我不相信任何一个女人的否定回答。女人的年龄就像紧追在她们身后的一头怪物,没有一个女人能最终逃掉它的坚牙利齿。张爱玲说,“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面前。”女人恐惧衰老,害怕皱纹,害怕白发,于是电视报纸上,漂亮女星们才乐此不彼地卖弄风姿推销各种美肤产品,女人的床头茶几总放几本美容杂志,商场的化妆品柜也向来人头攒动。
面对老去,大多数女人靠化学用品,但有也人用爱情(其实,爱情也是一种不错的化学药剂)。一位女星不是说过么,保持青春的秘决是多谈恋爱。坚持这种信仰的人可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一个叫做格拉迪斯的女人。惠特曼对女人说:“你们是肉体的大门,你们也是灵魂的大门。”格拉迪丝似乎从来没有直视过她的灵魂,而只一心关注自己源于天性的肉体。
格拉迪斯在“老布娃娃”一样的半疯母亲身边长大,从来没有见过父亲。十八岁那年,在墨尔本堂姐的一次舞会上,格拉迪丝的美丽,“让这个季节所有女人的快乐变成了忧伤”。她精致的身材、金色的头发和柔美的舞姿,征服了每一个男人。初识风月的她,将一枝玫瑰别在腰间,从舞场带到家里直至枯萎。玫瑰就是她自己,她是在欣赏美的死亡和消失,并懂得“万事起始和消失的时候最有价值:诞生和衰亡。”
年轻和美貌,成了潘多拉盒子里的魔鬼,又或是命运大门前的两只石狮,依附于格拉迪丝却又要残酷地和她道别。也就是从那次舞会始,格拉迪丝打开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企求快乐和美好永远凝固的格拉迪丝,喜欢每一个男人向她的美丽低头,她生活的全部内容和意义就是穿衣打扮,参加舞会,吸引男人,不断证明自己对男人的领导和征服。格拉迪丝对爱情的拥有变成了“嗜好”,并“习惯于男人的发誓、哀求、眼泪,就像醉鬼习惯于酒精。”
“爱情就像在跳舞,迈着设计好的经典舞步,先是诱惑性的步伐,然后是激情的华尔兹,然后是准备分手的交叉步。”
一双手又如何能抓得住流水的时光?当她挥霍青春和美貌的时候,她也在渐渐地老去。时光无情地流失让格拉迪丝惶恐不安,别人的年轻美貌,对她“就是一种活生生的侮辱”,她从恐惧变成病态,从优雅变得冷漠。她拒绝女儿的成长,扼杀女儿的爱情,只是害怕承认自己的老去,女儿怀上了男友的孩子,因为将会有人喊她外婆,泄露真实年龄,格拉迪丝不让她到医院生产。最终女儿生下了孩子却大出血死了。她取下女儿所有带有时代特征的照片,只留下一张她七岁时的照片,时间久了,她甚至相信,女儿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古龙说:“其实女人生来是被人爱的,而不是被人尊敬的。”这句话讲得太过残酷,可是格拉迪丝不就是这样么!她的男人都背叛过她。当她老了,她只有到妓院里去继续自己对男人的征服欲了,甚至在她50岁生日的当天,还去妓院去寻找年轻的感觉,为了留住比她小二十来岁的情人,她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年龄,甚至花钱修改了自己的档案,从五十岁变成了四十岁。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闯入她的生活,威胁她要向情人和盘托出一切。格拉迪丝“可以是魔鬼,是个可怕的东西,但就是不能:是外婆,是老女人,是陷入情网的女巫!”在和这个年轻人的一次争执中,她对他扣动了手枪扳机。
在格拉迪丝的字典里,“爱”的意思就是“被爱”,对于男人,她的爱只是证明自己的道具,即使对于女儿,她的爱也更像一个母马的爱。有人说,“男女之间就是男欢女爱的关系,其他的都不对的。”这句话在格拉迪丝身上最适当不过,她从来没有想过爱是什么,没想过爱情应该怎能样。格拉迪丝让我想起茶花女玛格丽特,她就是一个妓女,她在富官贵人中周旋,却一直心存美好,期待并寻找真爱。当她遇到阿尔芒时,她愿意倾其所有,只为和她的意中人共渡余生。她为了他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幸福,默默承受阿尔芒的怀疑和责难直到死去。玛格丽特才有资格说什么是爱。格拉迪丝一辈子只是用肉体和快感去爱,却从来不知道爱是什么,到底该如何去爱。由此,格拉迪丝又是多么的可怜可悲!
《伊莎贝尔》开头用很长的篇幅描绘了格拉迪丝在法庭的受审情况,证人的证言琐碎而不得要领,而人们只是在议论她的美丽和她的冷酷。格拉迪丝到底是怎样的人?她为何要杀死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年轻人是她的情夫?还是要谋害钱财她不得不反击?通读全书,知道这个年轻人就是她的外孙贝尔纳·马丁时,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感叹之中。作者用细腻流畅,冷峻简洁的笔调,层层递进,充分展现了格拉迪斯悲剧性的一生。作者将一个病态女人写到了极致,便又让我思考,作者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经历会让她对格拉迪丝充满了怨恨?
作者伊莱娜·内米洛夫斯,一个才气逼人的犹太裔法国女作家,1942年被纳粹杀害于奥斯维辛集中营。1903年出生于俄罗斯基辅一个富有家族,她母亲生下她,完全是为了取悦丈夫,把女儿的出生看成自己女性魅力衰落的开始,对伊莱娜充满憎恨,并把小伊莱娜扔给保姆和家庭教师。内米洛夫斯在孤独中成大,而母亲则成天坐在镜子前涂脂抹粉,与衰老进行着不懈的斗争,而且她拒绝伊莱娜长大,强迫她穿小女孩的衣服。
知道这些,我们便可以完全信服并理解了格拉迪丝的种种病态举动,也更有责任去思考时间对女人的打击有多深重。格拉迪丝的女儿在十九岁时死了,她坚持生下儿子,并不全是因为她对男友的思念和对骨肉的怜爱,更多的是对母亲的一种报复。我们也相信作者会她的母亲有所反抗,而《伊莎贝尔》这部著作,便可以看做她对母亲的一种复仇。
当格拉迪丝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外孙找上门来时,她害怕他去揭发自己的岁数,将她拒之门外,并始终心存防备。而耐人寻味的是,当内米洛夫斯被杀害后,她的两个女儿带着她的遗稿到处逃命,去敲响外祖母在尼斯的大门时,外祖母拒绝给两个孩子开门,隔着门说如果父母死了,她们可以进孤儿院。当她一百零二岁死于自己阔绰的寓所时,人们在她的保险箱里,只发现两本内米洛夫斯的书《大卫格德尔》和《伊莎贝尔》。
我在指责格拉迪丝之后,不禁又深深地为内米洛夫斯的命运而感叹。《伊莎贝尔》发表于1936年,六十九年后再版,内米洛夫斯竟被人们忘记了半个多世纪。对于她的母亲,我们可以当她就是格拉迪丝,却又要真诚的感谢她,她留下了女儿的伟大著作,这比她的任何忏悔都来真诚。
贝尔纳·马丁就把格拉迪斯称之为“伊莎贝尔”,并成为书名也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伊莎贝尔”是圣经中的人物,公元前九世纪,以色列王Achab的王后,阿塔丽的母亲。法国悲剧大师拉辛根据圣经题材,于1691年写了一部有名的悲剧《阿塔丽》。阿塔丽和她母亲伊莎贝尔一样,是一个残忍而血腥的女王,为了保住王位不惜杀害自己的孙子,迫害先知。但另一方面,随着衰老的临近,深受内心的折磨和煎熬,无望地寻求心灵的平静。
圣经中的“伊莎贝尔”,生活中的“伊莎贝尔”母亲,小说中的“伊莎贝尔”格拉迪丝,她们三个女人已经成为一体:她们只是爱情的奴隶,都是残酷的杀手。
在本书翻译者徐晓雁的博客上,我看到她的文字干净而极富情韵,这些都为本书的成功锦上添花。感谢她!!
(《金陵晚报》、南京图书馆《带一本书回家》征文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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