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6月29日,重庆市巫山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对三名参与何某更改民族成分、骗取高考加分事件的干部分别予以免职或停职处理。
据华龙网报道,华龙网记者从重庆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处得到证实,何川洋因违规更改少数民族成分而被取消少数民族加分资格,但其录取资格仍保留。由于何川洋造假一事在考生加分资格公示期间已被查处,其行为尚未构成加分事实,因此取消其享受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并不意味其录取资格被取消。
最近几天,重庆市三十一名高考生违规变更民族身份,意图获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的新闻成为网络上的热点。事件发生之后,重庆市仅仅采取了“取消加分”的措施,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包括“文科状元”何川洋在内的三十一名考生到底该不该被录取,在网上引发激辩。
作为一个曾经的考生,我理解十年寒窗的艰辛。作为一个父亲,我很同情何川洋,我也希望社会能够宽容何川洋,给他学习的机会。但是,作为共和国的一个公民,我认为必须取消他的录取资格。因为,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远比同情心重要。
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曾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高考考场,曾被认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后一片净土。然而,今天的高考制度,已变得不再神圣;今天的高考考场,已不再是一片净土。在权力和金钱的左右下,原本体现着社会公平的高考,已经不那么公平了。重庆发生的篡改民族身份、骗取加分资格和好处的事件,就是高考不再公平的典型事例。
篡改民族身份、骗取加分资格和好处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有媒体就尖锐地指出,严格地讲,就是一种考试舞弊,与考场上的抄袭、替考等作弊勾当并无本质区别,因为同样都是以欺诈为手段窃取不正当考试利益的行为。在考场上舞弊就取消录取资格,篡改民族身份、骗取加分资格却仅仅是取消加分资格,能说得过去吗?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出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违反有关规定变更民族成分的行为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如果这样明确的规定不能得到落实,能说得过去吗?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有人认为,错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要严惩这些官员,给孩子留个机会。这也是许多人的看法。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当然在何川洋父母身上,但如果说何川洋一点责任没有,也很难令人信服。何川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其实根本不晓得是怎么回事。爷爷、奶奶都在包帕子、背背篓,我认为这就是土家族的特征。”一个高中生不知道自己的民族成分,能说得过去吗?何川洋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我只能说也不够诚信。
原谅一个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高考状元事小,原谅31名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考生也不是大事,破坏了国家法规的严肃性事大。
容许一个违反规定的高考状元上学事小,容许31名违反规定的考生上学也不是大事,损害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大。
在情与理面前,我们只能选择理。
在同情心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面前,我们只能选择公平正义。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附:嫖幼局长“不知幼”,该称天下第一傻?
很气愤:让“近期”愚弄了一把!
斯人已去,声音永存——送别罗京
总得有人出来澄清方静“间谍门”疑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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