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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副局长: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

(2015-05-13 22:04:50)
标签:

杂谈

来源:中国新闻网 、腾讯新闻
信访局副局长: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
观点:维稳成了滥用权力的挡箭牌?

地方官员维稳压力有多大?以维稳为理由滥用公权的现象常见吗?选择“权力维稳”而非“权利维稳”的弊端有哪些?面对这些疑问,或许一个具体案例就能说明其中不少问题:2011年,湖南永州一农民因“准备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封银夫妇“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不少地方官员透露,虽然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逐年增多,但一些地方维稳压力仍然越来越大。面对压力,个别地方相关部门不惜借维稳之名打压上访者、干扰司法、违法行政等,一不小心就掉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调查显示,7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借“维稳”名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较严重”,70%的受调查者认为,“维稳目的异化,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的现象最为突出,68%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维稳思维存在着误区”

事实也的确如此——近年来,借维稳名义滥用权力、胡乱作为的现象不断见诸报端。一些地方搞非法的暴力拆迁,动辄就动用警力,也称之为是“维稳”;紫金矿业瞒报污染,也是出于考虑“维稳为重”;公民发帖批评县委书记,除了被公诉犯有“诽谤罪”之外,也被指“破坏全县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 “维稳”成了一些地方非法行政的借口,值得高度警惕。这种行为不但不能维护稳定,而且有可能激化矛盾,诱发社会冲突。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今日表示,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关于信访和维稳的关系,张恩玺表示,信访工作通常讲三句话,第一句叫“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这是第一位的任务,是信访工作的核心;第二句叫“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这是信访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体现;第三句叫“着力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解决信访矛盾和问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张恩玺认为,“信访”与“维稳”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从工作理念上看,信访的实质是维护权利,这是维护稳定的基础,而维稳的实质是通过维护社会稳定来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具有一致性。

张恩玺强调,从工作方法上看,信访工作主要是通过倾听群众呼声,来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这一点与“维稳”是有区别的。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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