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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运港的新鲜农产品监察程序存在漏洞,因此多年来,受放射性污染的食品可能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在港出售。
葵涌货柜码头是进口食品从海路抵港的唯一地点。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表示,该港口过份依赖食品进口商主动申报,监管程序过于宽松。
由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葵涌货柜码头未设有食物检查站,所以从海路进口的食物并没有定期检查。而空运到港的食物须在机场接受辐射检测。
食物环境卫生署表示,经海路进口的食物在转移到存储区时才由卫生主任检查。黄碧云说,这种安排无疑令部份食品进口商得以避过检查程序。
黄碧云举例说,今年1月有10箱来自日本千叶县的胡萝卜从海路抵港。 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香港便一直禁止从日本五个县进口蔬果,千叶县便是其中之一。
当时食物安全中心人员收到投诉后随即行动,发现其中一箱已经出售,其他两箱则在油麻地水果批发市场发售。
黄碧云说:“此事暴露了香港食品安全系统存在漏洞。我们不知道是否有其他被禁的食品在未被当局发现的情况下出售。”
有消息人士表示,《进出口条例》仅规定进口商在食物进口14天内完成进口报关,有一些小型进口商疏于通知食环署,在卫生主任取得申报资料之前就出售食物。
该消息人士表示:“如果卫生主任希望在获得进口申报资料后才进行检查,但有关食品已经在市场上分销出售,那么卫生主任如何能追查食物并进行检查呢?”
香港去年经海路进口的日本蔬果有15093吨,占所有经海路进口的蔬果总量约0.8%。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自2011年3月起,便对从日本进口的鲜活农产品(如牛奶、蔬菜和水果)加强检查,测试其辐射水平。
这些日本食品必须接受辐射检查。该食环署发言人表示,进口商还必须提供相关进口文件,标明食品来源地。
该发言人称,若进口商和零售商进口有问题的胡萝卜,可能会被起诉。但他没解释为何目前的食品安全措施未能有效阻止有问题蔬菜在港发售。
对于目前的检查系统是否存在漏洞,他也没有发表意见。
九龙果菜同业商会副组长张志祥表示,无论进口商在什么时候接收进口食品,都必须通知食环署进行检查。
张志祥表示:“进口商必须通知食环署收货的确实日期,食环署人员稍后会去检查。如果进口商没有通知政府,政府是会知道的,因为政府方面会定期向船公司查询。 ”
但张志祥说,虽然食物样本会送到政府做化验,但在取得化验结果前,同一批食品可能已经在市场出售。
日式连锁店一田和食品进口商味珍味的发言人均表示,他们出售的食品事前都会经食环署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