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非遗”之“非议”
(2008-07-21 1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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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菜太平清醮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灯香港杂谈 |
分类: Culture文化 |
□ 文/程鹤麟
“非遗”是个很古怪的简称。它的全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之后却否定了自己,变成“不是遗产”。考之英文,则“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意译作“流变的文化传承”似乎更合乎原意,简称作“流传”也不算太离谱。
问题可能出在“Cultural
Heritage”之上,在它们前面加上个“World”,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先设立的“世界文化遗产”(非常“物质”的一种存在)。中文翻译家显然先是想当然地把“Cultural
Heritage”直接套用“文化遗产”4个字翻译了事,然后对着“Intangible”皱眉头。我猜他一手拿着这个英文生词卡片,一手拿着“很物质”的长城照片,触景生情,突然就来了灵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便呱呱坠地。
这就给人们的认知造成很大的困扰。比如,福建省“非遗”项目“寿山石雕”,如此实在的“物质”,如何竟成了“非物质”呢?香港“非遗”项目“凉茶”就比较狡猾些,本来是“物质”,后头加了“配制”两个字,就让兄弟我哑口无言了。
目前,在中国国家的“非遗”名录上,香港仅有两个跟澳门一模一样的项目:粤剧、凉茶配制。这两个项目还是当年广东省带着港澳两个特区一块儿玩才有的,若非如此,港澳在“非遗”项目上恐怕至今都是空白。
对此,香港《文汇报》曾发表社评提出过严厉批评,指香港明显落后于世界潮流。该报认为,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长洲太平清醮、新界围村民俗约芭璨恕⒌疤⒌取?
但兄弟我不敢完全赞同此论。我认为,香港之所以表面看上去不太积极,至少有这样三个原因: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是2003年10月才通过的,时间并不悠久;二、内地省市申报的项目一旦获得国家认可,就可以获得中央政府的资助,香港则完全靠特区政府自己弄钱资助,多一个项目就多花一份钱,需要审慎处理;三、到底什么是“非遗”,且还得商榷。其中,第三点最叫人头痛。
比如,《文汇报》认为盆菜是宝贵的“非遗”,兄弟我就不以为然。盆菜是香港新界农民的创造,弄一口脸盆(应该会洗一洗),把萝卜、白菜、鸡、鸭、鹅、虾、猪肉、腐竹等分别煮熟,一层层地搁脸盆里,就成了。“分别煮熟”是盆菜区别于大杂烩的关键。据说当年碗盘不够,把各种菜肴搁一个盆里纯属迫不得已。现如今不缺碗盘,吃盆菜的必要性就大打折扣,因此盆菜“濒危”。但“濒危的就是宝贵的”,这样一个推论好像欠缺逻辑——麻风病也濒危了,它宝贵吗?
再说蛋挞,这种以蛋浆为馅料的“tart(馅料外露的馅饼)”要变成“香港非遗”也很奇怪。因为据香港历史爱好者吴昊考证,这东西的始创权不在香港,而在广州:1920年代广州的厨师发明蛋挞,20年之后才传到香港。
香港跟内地有一个重大的区别,香港并不习惯于跟风,不会搞形式主义花架子。
比如,太平清醮,香港长洲独有的祭祀节庆,经过政府悉心保护培育,已经发展成为一年一度的旅游盛事,虽暂未申报“非遗”,但特区政府之所作所为,恰恰完美体现了“非遗”计划的精髓:保护多元文化。
反观内地某些地方,为申报而申报,为弄钱而申报,已经导致“非遗”走样变形,失去其原始性和多元性,可能使本来很有价值的文化传承变得一钱不值。比如,某地为了申报花鼓灯,集中了大批老艺人进行培训,请了许多舞蹈家来指导,令祭祀祈祷的花鼓灯变成时尚舞蹈;再如,某地将业余道情皮影班组升格为剧团,计划修建剧场,并以此向文化部门要求拨款。凡此种种,已经说不清是保护还是摧残。
香港城市大学教授郑培凯讲过一个故事:中国政府为了支持昆曲,拨款1000万元抢救,可惜当花了800万元时,发现各昆剧团用这些钱来表演、扬名、拉拢关系,实际用以传承昆曲资源的少得可怜。
香港也一样。自打粤剧成为国家“非遗”之后,香港就有人吃起了粤剧“非遗饭”。据香港《明报》披露,有些人拿了政府资助胡乱排练几次甚至打几个电话“沟通沟通”就敢上台“乱爆肚(胡说八道)”,英文粗口都用上了。
突然想起来,兄弟我在屋苑外散步时,曾见到同样在散步的一条狗,拉过“臭臭”之后,前爪在路面上往后抓挠,做出扒土盖粪的动作。不过,那是水泥路,它的动作根本无济于事,地面上的臭东西,得靠它的主人拿报纸包了扔到垃圾箱。我猜,这狗只是出于遗传的本能做这么一个动作,至于这动作的目的是什么,它已经不大清楚了。
狗不知道遗与非遗,要是知道,它也许会在彻底忘掉拉屎之后前爪往后抓挠这个动作的真正意义之前,将这个动作申报为狗界非遗以便传承。只是,狗更加不知道的是,这个动作,其实它的乡下亲戚天天都在做,申报不申报它们都不会忘记。
来源:2008年第21期 总第298期 三地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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