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2日发表于<<春城晚报>>第A03版
我们是被云南省委宣传部忽悠了么?
■作者:梁萍
无论是早期说的“躲猫猫”也好,还是现在说的“瞎子摸鱼”也罢。总之,我们对“传说”中,死者李荞明与同监室狱友玩的那个游戏的内容和规则是知道的。所以,我们对此要去争论个什么准确的游戏名称,这是意义不大的。其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是:李荞明到底是不是在这个游戏中受伤而死的呢?
很高兴,也更值得赞赏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对此事的高度负责,于2月20日组织了个以网民为主的调查委员会奔赴事发地去调查。调查委员会,这是个很慎重和很权威的组织,而且还是由云南官方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更是为“躲猫猫”事件而专班去调查的。事情的真相就要水落石出了。所以,我们抱以了很高的希望和信心。向云南省委宣传部致敬!向调查委员会的成员致敬!
但是,从委员会一天的调查过程和最后的结果报告来看,其是很令人失望的,甚至有被云南省委宣传部“忽悠”了的感觉。笔者心里堵得慌,并还有了自出几十万元,甚至不惜倾家荡产也要组织一批评论员进驻云南去调查的打算。然而,我又却暂时还不知此举的值与非值?当然,更重要的是无法抽身。而且,家人需我去养活。
我不知道云南省委宣传部是不是在事前就把成立调查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等想好想清楚了?当然,可能是想好了。但是否“醉翁之意不在酒”呢?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而在现在来看,却隐隐约约地有些心知肚明了,只是不想“言传”。不过,云南省委宣传部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他们在短短的几小时内就把调查委员会“组阁”成功,并在一夜之后就开始运作了。但是,这也未免不显得有些操之过急了。因为,调查委员会的日程安排打算也是在出发的车上定的。美其名曰:让调查委员会自己来拟定。可是,这些安排有的却在行动中受阻而无法开展。更为重要的是,一些行动安排还是调查的关键之需。如果在行动前,牵头组织部门协助委员会把日程安排的内容考虑清楚,考虑周详,而且可行性得以评估再按部就班而有条不紊地行动。这在执行起来会那么地不一帆风顺吗?
既然是调查组,就应该对相关的对象进行一一全面的调查。这包括看守所当班的警察,与死者一起玩游戏的同监室狱友,甚至死者的家属。而事实上,没这样做。与死者一起玩游戏的同监室狱友,他们是涉事的关键,但是却无法接近而调查。当然,这是相关法律不允许的,任何人或组织还得依法办事。然而,调查委员会的网民不清楚这一规定,可是委员会中的四个司法机关人员也不知道吗?同时,云南省委宣传部的人也不知道吗?难道,这些人只是去带路的吗?于是,使的是你们想怎么调查就怎么调查,只要人家“允许”,只要法律“允许”的“策略”呢?我是出来打酱油的。笔者不知怎么一下子想起了这句话。无论如何?不调查与死者一起玩游戏的同监室狱友,就失去了调查的意义。不调查与死者一起玩游戏的同监室狱友,就很有无法调查出真相的可能。必须调查的无法调查,当然也无可奈何。既然如此,那么云南省委干嘛要“心血来潮”而组织这个调查委员会呢?
没有对应的权限让调查工作顺利展开,是调查委员会的致命之伤,更让调查委员显得非名副其实的尴尬。这不是法律的错,更不是委员会成员的错。但是,这是谁在戏弄调查委员会和所有关心关注此事件的人呢?对此,云南省委宣传部能回答我们吗?千万别再拿什么法律来搪塞我们。整个一个四不像的调查委员会,而且也受限太多,并无法起到调查出真相的效果。而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成立它又有何意?何用?这不是在“忽悠”我们吗?当然,这绝对不是在否定调查委员会成员的努力和辛苦,因为你们也是牵头组织方的“忽悠者”。
“躲猫猫”事件实在有太多的蹊跷,否则就不会在全国的网民中掀起如此大而高的风波。所以,要想对此调查清楚,这可能非一天半日的事。然而,事实上是调查委员会在几个小时后就鸣锣收兵而打道回府了。他们将事情的真相调查清楚了吗?笔者昨晚在期待调查委员会的结果报告时,也关注了一下他们的调查经过。昆明集合,上车出发并草拟计划,接着听事发地“一面之词”的报告和查阅其提供的资料,然后去看守所所谓的允许地实地一走,最后返回昆明写报告,等等。也仅此而已。而且,历时不长。而调查委员还会不会继续工作下去呢?对此,暂时我们是不得而知。不过,从这一天的情况来看,能不说是在走马观花吗?当然,这也无可厚非,只要能将事情的真相调查清楚了就可以了。而且,这也是一种效率的体现。
调查委员会的结果报告终于出来了。我不知道,对这个报告有多少人会满意呢?不过,满意也好,不满意也罢。详看调查的经过,他们也只能出如此的调查结果报告了,而且这应该是尽心尽力了。笔者看到的所谓调查报告是公布在“云南网”上的。网上东西的可信可靠度,我不敢妄加任何的质疑。但是,许多网络极不负责任的乱删滥删网络信息的事件,我们并不少见。所以,笔者很想在《云南日报》上看到这一调查报告。毕竟,那是印在新闻纸上的东西而无法删除。当然,其也更具权威。然而,很遗憾。在2月21日的《云南日报》上没看到调查委员会报告的相关片言只语,而倒是看到了晋宁公安机关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通报。于是,笔者很纳闷。调查委员会今天的行动算不上今天云南的大事吗?而晋宁公安机关的通报比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更会令人关注吗?如果,既不登晋宁公安机关的通报,也不登调查委员的报告,或许这还无话可说。但是,事实上就是那么“厚此薄彼”的出现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这是故意的?能请组织成立调查委员会的云南省委宣传部给个说法吗?
忽悠,完全就是忽悠。但是,不是调查委员会在忽悠我们,而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在忽悠我们。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不会相信死者是因在“捉猫猫”,或者“瞎子摸鱼”的游戏受伤而死的。所以,之前我们的一些种种怀疑虽然不用再“朝花夕拾”了,但是我们还将继续保留。同时,从相关报道来看,死者是在所谓的监室放风间因玩游戏受伤而死的。而据悉,其放风间只有五六个平方米之面积大。我们不用脑袋想,也觉得六个人在如此空间是无法玩下去什么“瞎子摸鱼”的游戏的。而且,还有一个讲不通的常理或逻辑。那就是当地警方说,死者是眼睛蒙着布而撞在门框上受伤的。试想一下,那个所谓的过程。摸到“鱼”,争执,脚踢,拳打,撞伤。而到死者受撞伤时还眼睛蒙着布,有这可能吗?如果那个过程是真的话,恐怕死者在摸到“鱼”后就会把布拿下了。退步而言,即使死者再怎么讲游戏规则,也应该不会在起争执时还不把布拿下吧?!我们可以用常理常情对此想一下。
看来,我们的确是被忽悠了。于是,我们不禁会问:“捉猫猫”事件会不会是“周老虎”事件的孪生兄弟或续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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