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萍:咋看“女性休经期假”的提案?
作者:梁萍
国家应该规定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在自己的博客里“晒”出了这一提案。(南方都市报3月6日消息)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妇女终于从封建的“男尊女卑”和“三从四德”等不公地位中彻底翻身解放了。在男女平等的今天,女性的地位甚至超越了“平等”的界线,使许多男人欣得“气管炎”,而且一个“三八”妇女节也让令男人们羡慕不已。
女性是伟大的,因为她们是一代一代人的母亲。所以,女性应该具有崇高的地位,并享受一些特别的“待遇”。
但是,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这个提案合理可行吗?
这个提案或许是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主要角度来提的,但是根据权威的医学知识来看,这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女性在经期要注意劳逸结合:经期照常工作、学习、从事一般的体力劳动,可以促进盆腔的血液循环,从而减轻腰背酸痛及下腹不适。只要注意避免重体力劳动和剧烈运动就可以了,因过劳可使盆腔过度充血,引起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及腹痛腰酸等。因此,女性在经期不专门休假,而正常工作和学习不但利于身体的健康,也因正常工作和学习可分散对经期的一些“过注意力”而利于身心。反之,让女性在经期休假,或许更为不利。因此,该提案缺乏科学性。
退万步而言,避开女性经期休假益不益于生理和身心健康这个话题不谈,我们来看对经期提案休假的时间。如果真的同意休假,那么休一天或者两天对吗?大家都知道女性的经期周期时间,它不光是每月都有的,而且一次还是5--7天的周期,而提案只建议休假1--2天,那么应该选周期里的哪一两天呢?女性经期的一些“状况”也会是因人而不同的,而提案只建议休假1--2天太形式了,所以,为什么不是5--7天全休呢?因此,该提案不合理。
休“经假”应该是相对于不去单位上班不去学校学习来提的。前面笔者也说过了,女性的经期时间是每月有而且一次5--7天。大家可以算一下,一年总的该有多少天?60天--84天,占一年365天的16%--23%。再加上其它已有和正在酝酿将有的法定节假日,女性一年该休多少天假啊!这会让女性所从业的单位受得了吗?如果,现在真让女性如提案所求休“经假”了,这会不会使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出现“偏重”少用甚至不用女工呢?这样的话,男女不平等的状况不就死灰复燃了吗?因此,该提案不可取。
尊重女性地义天经,给女性平等的地位和待遇,甚至更崇高一些,也是理所当然,但是有些“特殊”的要求也得合情合理,因此,建议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这个提案至少是欠妥的,甚至不合情合理暂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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