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萍:开“空头救灾捐款支票”很羞很丢人
作者:梁萍
社会遭灾,是企业挺身而出,回馈社会的时候。但一小部分企业,却借此机会上演“捐赠秀”,开出“空头支票”,为自己做免费广告。昨日,省民政厅赈灾接受办公室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我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湖北日报3月2日消息)
接受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另外的3000万元左右怎么说话不算数呢?当初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公众面前,义拨云天,勇身而出,慷慨承诺后,为什么就从此不见了实际行动的兑现呢?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这到底羞不羞人和丢不丢人呢?
众所周知,企业的主要利益目的有两个:一是益于企业本身和企业职工,一是益于社会和国家。在50年不遇的冰雪灾害肆意为百姓造成了巨大损失时,广大的企业知恩图报,积极发挥了自己的社会功能作用,纷纷为灾民慷慨解囊共度难关。我们为那些实际捐款的企业表示敬意,哪怕是捐多捐少的。当然,我们对那些从头到尾一直未有任何捐助言行的企业也无可厚非,毕竟这是个“良心”工程。不过,我们对那些当初有承诺捐助而后未有实际兑现行动的企业,就不得不投去“异样”的目光了。说实在的,有诺不兑的比那些无诺无动的企业,更为“可恶”!所以,目前在继续呼吁和倡议更多的企业明白自己的利益目的后,积极参与到救灾援助工作中来的同时,也望那些当初承诺捐助的企业,尽快兑现。
企业的外部行为,尤其是销售业务行为,主要是在依靠健全的社会法制大力保障下得以顺利展开的,但是,更多的时候也是兼依相互的诚信来实际运作的。很难想象一个对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和公终也敢“欺骗”,在承诺后“赖帐”不兑现的企业,它会具有半点些滴诚信度吗?这种企业,它的客户还敢继续与之交往吗?并且,企业的终端消费者就是公众,这种被公众“看扁”失去信心的企业,它的产品还会有人购买使用吗?所以,为了维护企业自身的诚信度,望那些当初承诺捐助的企业,尽快兑现。
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推广,不但需要自身的货真价实和努力,而且媒体对其的宣传也功不可没。抗灾救灾和援灾,党和政府全力给灾民予以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实质上的照顾,当然也对社会做了积极动员和倡议工作,但是绝没对任何企业和单位团体做任何硬性指定“摊派”等。所以,整个捐助性质是自由自愿的。对于“先进”的捐助和承诺捐助的企业和个人等,媒体大多几乎做了“实名”公开宣传,尤其是企业。这对企业是具有一定“广告”效益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算得上是对企业善举的一种回报。然而,对于这些承诺捐款而不付之兑现想做“免费广告”的企业,媒体该怎么办?是听之任之吗?这会失去媒体对公众的诚信度和责任感等。于是,在一定期限后,媒体会将此公之于众的,这不是一种恶意的“报复”,是一种对公众的交代和媒体自身的责任义务,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的无奈之举。所以,为了不让媒体“为难”,望那些当初承诺捐助的企业,尽快兑现。
目前,救灾援助工作尚未结束,所以,还在一定的“期限”之内,我们理解那些“当初承诺捐助而今未兑现的企业”,可能另有它因未及时实际捐助,因此相信其会尽早兑现自己的千金一诺的。
对于那些当初承诺捐助而今未兑现的企业,如果到所谓的最后期限也“拒捐”者,笔者和公众甚至党和政府也对其也是“无可奈何”的,但是,我要提醒你们的是开“空头救灾捐助支票”的行为是很羞人和丢人的,也望好自为之!
赈灾更应重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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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梁萍
社会遭灾,是企业挺身而出,回馈社会的时候。但有的企业,却借此机会上演“捐赠秀”,开出“空头支票”,为自己做免费广告。据《湖北日报》本月2日报道,省民政厅赈灾接受办公室披露这一情况后表示,对不兑现捐款承诺的企业,将在一定期限后予以曝光。
今年年初,罕见的冰雪灾害袭击荆楚。为了赈灾,省内外不少机构、单位和个人,义薄云天,踊跃捐助,令人钦佩。但有的企业在公开承诺捐款数额后,却一直不予兑现也不打算兑现。赈灾中这种“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仅亵渎赈灾的圣洁与郑重,更亵渎企业最起码应该恪守的诚信。
众所周知,企业的主要利益目的有两个:一是益于企业本身和企业职工,一是益于国家和社会。在罕见冰雪灾害对社会造成巨大损失时,企业知恩图报,慷慨解囊,是积极发挥自己社会功能的表现。目前,在继续倡议更多企业积极参与赈灾的同时,也望那些当初承诺捐助的企业,要尽快兑现自己的承诺。
企业的经营行为,尤其是销售行为,很大程度上靠相互兼依的诚信来展开,来运作。在经营上不守诚信,会丧失客户;在赈灾等公益事业上不守诚信,更会失却人心,会失去全体公众的信任。事实上,已承诺赈灾捐助而终不兑现的,比从没表示过捐助意愿的,更为令人不齿。因为,这是一种明显的欺骗!
赈灾捐助是一种“良心工程”,没有谁做过硬性的指定和“摊派”,其性质是自由自愿的。正因如此,对实施捐助和承诺捐助者,媒体大多作了“实名”的公开宣传。对于企业来说,这显然是难得的“形象广告”,是具有积极“广告”效应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也可视为对企业善举的一种回报。有的企业如果连回报都已享受了,还不履行捐助承诺,那对得起社会吗?
当然,有的企业承诺捐助后没有兑现,可能有外人不知的一些原因,并非恶“赖账”。但不管怎样,都应一诺千金,恪守诚信。自然,不单是企业,所有参与赈灾的捐助者,都应这样。
三楚放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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