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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三十多列火车为一条生命让道可取吗

(2008-01-16 1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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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媒体发表稿件(发表型)
08年1月17日新浪博客首页的圈子栏目推荐,新浪博客首页的文化栏目推荐,新浪读书频道的博客栏目推荐,新浪文化博客的名家辣评推荐,新浪博客圈圈子看点栏目推荐
作者:梁萍

     <<法制周报>>1月15日消息:1月2日在2368次列车上一位乘客突然大吐血,列车长宋天艳紧急要求调度将火车提速。此后,在铁路调度部门的指挥下,京广线上30多趟列车为生命让道,2368次列车提前40分钟到达长沙站.经过一天两夜的抢救,病人的病情趋于稳定.医生说,当时病人失血达1500毫升以上,一般人失血达2000毫升就会随时有生命危险,“要是再晚来5分钟,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看到这篇报道中间部分时,我不知道其他人会怎样,总之我是热泪盈眶了,为铁道部门对旅客的生命在心中的无比珍贵而感动.

     对于列车的行驶时间和速度以及停靠等,原则上是在既定的程序下按部就班进行的,若要变动调度,是一动百动的,如果稍有不慎和疏忽,所发生的后果和损失是非常严重可怕并不可估量的.所以,在非行驶安全威胁下,如机车故障,道路故障,环境气候不可抗拒因素等影响列车不能正常运行和通行威胁,以及其它大的人为威胁和群体事件等情况下,是一般不会做大的临时变动调度的.因此,此事件里发生的一人病危情况,铁道部门是完全可以不用提速该车和令其它列车让道方式来做的.他们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充分利用车上一切可利用资源,一边对病人施疗,一边报告前方车站准备移交处理,而列车还得照规定正常行驶.仅此而已就仁至义尽了,还应该表扬和感激.而且,<<铁路法>>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从这个法规来看,该病人即使有意外发生,也是属"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铁路运输企业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从如上分析来看,针对该病人情况,铁路部门是完全可以不用提速和让其它列车让道的特殊方式来处理的.然而,事实上铁路部门用此特殊方式做了,这是对旅客的完全负责,这是对旅客生命的珍视,这是爱的升华,应该值得表扬!因此,我们向列车长宋天艳及其他乘务工作人员致敬!同时也向车上那位时时不忘医德,主动出来为病人医护的"旅客医生"致敬!

    但是,表扬归表扬,此举还是不应值得提倡的.旅客人群是个复杂的人群,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旅行目的,有着不同的健康状况,有着不同的年龄特征,等等.于是突发的因素就较为复杂,突发事件的机遇就较为频繁,如果每列火车都象该事件的处理方式一样,在同条线路同时有数列火车均有"情况"下,我不知该如何来调度?比如象这次被让道的其它三十多辆列车,如果它们里面也同时有类似的事件发生,而且事情比此还更严重,那该怎么来调度处理呢?

    所以,该事件的处理方式是不值得提倡的!相反,这样的特例多了,以后会被人误认为是应该的,若有类似情况发生,不按此来做,反被落人话柄.

    不值得提倡,那么就任由旅客的生命财产眼睁睁地被遭受伤害和损失吗?不!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荣誉等高于一切外,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了,所以,我并没有藐视生命的意思.其实,这归根到底还是一个铁路部门的服务体系存在一些缺失,需要尽快去检讨和负责解决的问题.一列火车上的人数是成百上千,这可也算是个比较大的人群了,所以在车上的服务配置应该有所同步跟进甚至全面,特别是医疗卫生服务这方面,为什么不随车配备一定人数的专职医生呢?为什么不配置一些常发病例的医疗设备呢?是经费不足吗?恐怕如今的铁路运输利润不至于如此拮据吧?!从这次的抢救过程来看,如果没有那位"旅客医生"的随车医护,延长了一定的生命时间,恐怕所提速的40分钟也是不够的.所以,请铁路部门根据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结合列车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列车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尽快落实实施之,早日结束目前的这种只发发普通感冒药等的简单医疗状况.当然,我这里只说到了医疗卫生方面,其它方面请举一反三地去全面考虑.

    因此,此次的三十列火车为一条生命让道的做法,表面上看似是轰轰烈烈,并也确实让人感动,实则是不可取和不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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