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公司的大师录音棚里我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评论部的采访。就全国KTV场所的歌厅、包房收费等一些问题,在近两个小时的采访中,阐述了关于著作权,侵权、维权等方面的观点.
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记者提出了有关版权方面的很多问题,比如:如何用司法程序维权?怎样打击盗版?私密空间和KTV场所有何区别?有人反映收费高,有没有相关组织领导解决这些问题?
回答这些问题前,我先请编导、记者们听了一首南合文斗组合演唱的新歌《梦想的舞台》,记者们赞不绝口。接着,就从中国内地唱片业发展的历史沿革谈起,就中国唱片行业的经营环境,唱片市场的现状,唱片业的盈利模式,投资风险,行业特点等方面和主持人进行了讨论,并对唱片公司对歌曲的投入规模,侵权盗版对唱片行业的影响,打击盗版的手段,KTV缴纳版权使用费标准的制定,谁是适格的收费主体,及收上来的使用费怎么向权利人分配等问题,一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我举了个实例:过去唱片公司为了制作歌手一个MV专集,前后期要投入80万元左右,现在没有200-300万还拿不下来,而且在大投入的过程中,不一定投入一张,就“火”一张。这样唱片公司的成本就会不断加大,而盗版者不用太大的投入就可以轻而一举地获得丰厚的利润,这说明打击盗版的重要性。在国外,唱片市场相对比中国内地要规范,唱片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相对较强,侵权盗版的情况也要好很多。再说KTV这个行业更是以经营内容来盈利的行业,对内容的依赖性很强,当然要为内容付出更高的成本。至于收费标准,当然是征求过各方意见,综合行业的规模,利润状况得出来的,这个标准相比国外来说是非常低的,而对于KTV经营者提出的一元钱的收费标准,简直就是对权利人的蔑视,对知识产权的践踏。以北京为例,一间包房一小时收入少则二、三百,一晚上的收入多则上千元,十二元的标准显然是很低的,如果这点钱还不愿意交的话那显然权利人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而且,每间包房收费12元是摊薄后考虑的最低费用。所以,唱片业要发展首先要规范市场,希望所有的从业者团结一心,将维权行动进行到底。
随后,中央台记者还拍摄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录音棚里南合文斗组合录音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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