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新城市]上海电影院“外带食品禁令”明紧暗松

(2007-08-15 09:00:02)
标签:

休闲生活

分类: 旅游新闻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经在8月6日正式通知我说,这类‘争口气’、‘讨说法’的案子他们不予受理,将把我的上诉材料寄回。估计是有媒体找上了门,他们才如此‘慎重对待’的吧。星美正大影城自从我上诉后,也没再与我联系过。”

律师李煜琰在给记者的电话中不再义愤填膺,语气已显疲惫。这场关于影院外带食品的纠纷,距今已有1个多月时间了。

 

律师观众李煜琰:禁止外带食物是影院想在餐饮上赚观众一笔

    7月10日,于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就职的李煜琰律师下班后赶到浦东星美正大影城,准备和女朋友一起看影片《加勒比海盗3》。到影城时,晚7点场的电影已经快开始了,购好票的李煜琰到附近麦当劳餐厅买了一份快餐,向检票口快速走去,没想到因为这份自带食物在检票口被工作人员拦住了,只得将快餐寄存,和女友饿着肚子看完了大片,直到将近晚10点才吃上了已经冷了的麦当劳。

    之后,李煜琰越想越恼火:影院提供的食物是无法填饱肚子的,出售的饮料价格也是市场价的2倍以上,连餐饮的钱也想从观众头上赚一把。而且电影票上打印的时间是晚7点,但实际播放时间是在晚7点15分,大家被迫看了15分钟广告。卖餐饮、放广告,影院就是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观众从买票的一刻起就没有了选择权,作为律师,我应该站出来为大家维权。

    一周后,李煜琰以普通观众的身份撰写了一封题为“一个消费者的一点建议“的意见书,通过快递发给了影城管理方。他在信中写道:“作为一个企业,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违法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贵公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本人作为一个权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本函件后七日内给予答复,否则,本人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可能。”

    七日之限过去后,影院没有任何回复。李煜琰坚持初衷,于7月30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当时,法院表示需要“研究”一下能否予以受理。一周后,法院向李煜琰关上了大门。

 

星美正大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为了维护影院环境和观看氛围

    李煜琰曾在给星美正大影城的“意见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衷心希望贵公司不仅有超五星级的影城,更有与之相匹配的服务和管理。那么影院的管理方又是如何对这一事件作出解释的呢?

    记者找到了星美正大影城的总经理林琦,林琦认为电影院是公共场所,影院考虑的是公众的利益,禁止外带饮食是为了维护影院环境和观看氛围。林琦说:“这个环境的维护是必须制定一些规则的。我们的电影票背面印得很清楚——为维护公众卫生,观众不得自携非本院出售的饮品食物进入本院。但是,到底怎样的食品会影响影院环境谁都说不准,我们只能保证影院自售的食品是经过筛选的,排除了油腻的或有咀嚼声的外来食品。对于偷带外面食品的观众,我们没有权利搜身搜包,凡是被我们看到的,就会请他免费寄存或者吃完再进去,如果他坚持要立即用餐,我们也接受退票;对于已偷偷带进放映厅的,为了不影响其他观众观摩电影,我们会在散场时告知他。也就是说,影院在维护公众利益的立场下,并没有侵犯观众的个人利益,你可以自由选择来不来我们影院以及买不买自兽食品甚至看不看这场电影。”

    对于更多的诸如冰淇淋、可乐之类的食品,影院内外并没有产品品质上的差别,有的只是价格上的差别。对此,林琦解释为“影院也要合理地赚钱”,禁止自带食品还是为了观看电影的氛围,这是软环境的问题,这个规则需要在电影市场的逐渐成熟过程中,由大家来慢慢认可。

    林琦对记者说:“五星级酒店也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没人反对呢?可能是因为电影院是从大众文化发展而来的吧。现在上海已经没有穿背心、拖鞋进影院的现象了,但观众的自我约束力还是需要提高,我们也希望媒体能加强宣传,让更多的观众了解这个规则的出台是为了大家的利益。”

   的确,不仅是电影院,上海部分KTV、餐厅等娱乐休闲场所,也是禁止自带食品或饮料的。那么客人是否都默认“高于超市价格的食品饮料”是去这些场所的“附加消费”呢?规矩的知晓度和客人的自我约束力到底如何?

 

观众网友:多数对禁止外带食物表示不满

    在给星美正大影城写“意见书“的同时,李煜琰在天涯论坛的“上海”版快上,以“陆毅十四”的ID发了一个题为《有过看电影被强制寄存饮品食物的请进》的帖子,希望同样有这种经历的网友“顶”他一下。结果,多数网友对“禁止外带食物”这条规则表示了不满。

    有的说“放在包里偷偷带进去,不给他们看到就行”;有的说“如果不给带就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了,在家支持盗版,随便吃”;有的对李煜琰说“他们不会理你的,先礼后兵也没用”;甚至还有网友完全不知道或者全然无视这个规则,称现在的影院“都可以自带食物的,星美正大太邪门了”。

    记者查询后发现,关于星美正大影城禁止外带食物的争议早在2005年底就爆发过,一位“白小姐”因为没能带入一瓶自购矿泉水而上了报纸,当时影院方面仍以“为了创造良好的观片氛围”向媒体作出了解释,影院方还表示,绝对没有进行强制消费,并且宁愿为此而放弃一部分不愿服从规则的观众。 

    一年半过去了,同样的问题为何再次浮出水面?在上海的影院中,这条规则是否真的受到了多数观众的排斥?禁止外带食物的规矩是否已经名存实亡?

    林琦告诉记者,这样的纠纷的确时有发生,但总数并不多。每家电影院都是独立的投资者,影院的环境各不相同,因此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明文规定。即使有了自己的规定,部分影院为了避免争议,执行上其实是相当松动的。

    记者调查后发现,多数电影院和星美正大影城一样,在影院内有“谢绝外带食品饮料”的滚动字幕,有的还在售票处设置了中英双语的提示板。然而放映厅内却是另一番景象,观众在黑暗的庇护中,悠然享用着薯片、开心果、牛肉干等各种外来零食。观众眼睛里看的是电影,鼻子里闻到的是浓郁香气,耳朵听到的是咀嚼声。显然,这些零食都是观众放在包里直接带进影院的。

    同时,也有少数娱乐休闲场所采取了严格的做法。比如浦东的东方艺术中心,不管你是中心买的还是外面买的食品饮料,一律不许带进场,都需要寄存或者在场外吃完。因此真正造就了一个安静、清洁、高雅的欣赏环境,达到了规则设置的初衷。关于这一规则的制定以及执行,有关部门应该继续思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