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发展导报》
未经授权整版转载本人作品
《谁能改写历史》
昨天,有山西的文友告诉我,《发展导报》2013年4月19日第16版(佳作版)以一个整版的篇幅转载了本人作品《谁能改写历史》,据查,该报是山西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一张以发展为主题的周二刊报纸,创刊于1992年10月,国内统一刊号(CN14-0057),周二刊,对开24版,全彩印刷,发行量4万余份。


作为一个全凭版税和稿酬为生的自由写作者,我非常欢迎国内外报刊、媒体转载本人的作品,但最近发现大量使用本人作品的报刊、媒体,既未经过本人授权,有的甚至还擅自删节、改编本人的作品,譬如这家《发展导报》,还加上了一些为了吸引读者眼球、有些哗众取宠的小标题,不知情者,还以为我的原文就是如此呢。这在侵犯我著作权的同时,对我的名誉也是极大的损害。
像这样的报刊还有很多,我不禁要质问这些侵权报刊、媒体,在资讯网络如此发达的时代,你们找到我的文章这么容易,你们要找到我——一个原作者就这么难吗?很明显,从一开始就存在故意侵权的嫌疑。这是为什么,为了窃取作者的一笔可怜的稿费。而当你联系到他们时,或是置若罔闻,或是发给你一点低得不能再低的稿费。
由于多次遭遇此类的事情,我已忍无可忍。从今天起,我将陆续揭出这些侵权报刊,并郑重声明如下:
关于本人著作权保护的声明
陈启文
一、从即日起,凡需要使用本人作品的报刊媒体,请务必同本人取得联系,未经本人授权者,一律视为故意侵权,擅自改变本人作品者,视为恶意侵权。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本人的新浪邮箱(Qiwen9499@sina.com)、新浪博客、新浪微博等,只要嵌入本人的名字,很容易就能找到我的联系方式;
二、对已经侵犯本人著作权的报刊,请尽快与本人取得联系,协商善后事宜;
三、凡免费的所谓公益网站、百度文库、博客、微博等转载、分享本人的作品,必须取得本人的授权许可;凡以盈利为目的的收费网站、经营性的有广告收益的网站,使用本人的作品,按一、二条处理。
本人现已聘请专业律师,负责处理以上侵权事宜。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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