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嘴,你栽得一点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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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宋大嘴因为连输了两场官司(谢晋遗孀、金巧巧),于是“墙倒众人推”,个个声讨他,趁火打劫者有之,落井下石者有之,幸灾乐祸者有之,袖手旁观者有之,足可以看出当今中国社会的世态炎凉来。这样不好,做人要厚道嘛!
不过,这宋大嘴栽得也一点不冤。怎么说呢,宋大嘴政治学得好,不惹政府,不惹权贵,不惹独裁者,不惹国家制度——所以,他那个自封的“当代鲁迅”的头衔,是太夸张太自我抬举甚至太搞笑了(他另一个头衔“娱乐大王”我想也许更合适他),不过好在还够不上真理讨论的级别(也许这也不是宋大嘴的初衷和目的;估计,他尽管有很多什么“博士学位”、“ 做鞋会员”、“制片人”、“董事长”、“政协常委”、“青联委员”的“光辉”头衔,他也不够资格讨论真理——当然,作为商人为主的本质,他也不会将时间、经历、金钱花在讨论真理上面),仅仅是商业手段罢了;但法律没学好,不错,你要揭露、批评演艺界明星名流乃至各类名人也行,这个圈子也确实很肮脏、水很浑,你揭露、批评的也确实有许多是事实,可你总得有确凿的、详实的证据、理由嘛!相对于鲁迅那个年代,这个年代的社会本质没变、甚至更坏,可是,法律倒是越来越健全、完善了,要是没有证据、理由,你竟敢大放厥词,那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你啦!你说得再天花乱坠、眉飞色舞、有声有色也没用。法律不会保护你这种“法盲”;除非你能再提供或寻找到可以开释你责任的东西来。
(当然,在中国,法律的对象永远只是面对老百姓,所谓“刑不上大夫”,对特权阶级没有用;除非他们内部要清理队伍。但你宋大嘴虽然是什么董事长、博士、政协常委,虽然有一些钱,有一些地位、名气,但还是属于普通百姓,法律还是能制裁你的。)
其实,前文说了,演艺界、明星圈的确是很脏的,是应该揭露、批评的,宋大嘴揭露、批评的也确实有许多是事实。所以,他虽然揭露、批评了这么多人,但毕竟跟他叫板、打官司的并不多。我想,这当中大多数(具体百分比不好说)还是事实,也清楚宋大嘴掌握了证据才敢放马来曝光的,所以当事人不能;有一些是模糊、暧昧的,对方则做贼心虚,不敢;还有一些,他们不能肯定宋大嘴是否真的掌握了自己的证据,没有把握,也不敢。至于真的没有这回事,而“大度”不跟宋大嘴叫板、不告他的,我想可能是微乎其微;或者是非常明智,不想越抹越黑,所以懒得理会他的,那些人也不会太多。
说宋大嘴栽得不冤,还有几个原因是:1,他有钱,这一点点钱他陪得起;2,这其实也是为他做了宣传或者说炒作;3,他揭露、批评的现象,不但数量、规模可观,而且绝大多数不是因为是事实,并且他手头掌握了证据;就是因为当事人不敢、不能、没有告他,这就说明,就总体而言,他还是成功的,辉煌的,了不起的。
总之,我支持宋大嘴继续揭露、批评下去。对他的做法,我表示赞扬。但是,他得好好补补法律一课了。在没有掌握确凿、详实的证据、理由之前,最好还是说话慎重点。
至于谢、金两案是否事实,或完全系宋大嘴污蔑?因为不知道宋大嘴与他哥们刘信达(或其他人)是否真的掌握证据、是否最后真的能提供证据,那就只能暂且存疑了。总之,现在还不好说。对官司原、被双方,我们最好谁也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