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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杂文,就应该要“杂”。可是,打很多年以来,杂文就不再姓“杂”了,开始规范化,严谨化,禁区化,模式化。不但写法上一个套路,只认“专业性”的;而且内容也是四平八稳,规规矩矩,不敢越雷池一步。这还是杂文吗?
杂文应该是自由发挥,无拘无束,天马行空,奔放热烈,是真正的“散文”,其最高境界就是鲁迅先生的“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杂文应该是杂糅种种,散文化、政论体、新闻性、小品味、哲理点、学术蕴、批评态、实用质……都有一些。杂文应该尖锐、犀利,应该深刻、升华,要像匕首、投枪,不避锋芒,淋漓尽致;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杂文应该没有套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也没有禁区,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只要是在没有触及政治和法律的原则问题的前提下。杂文应该幽默形象,冷嘲热讽,插科打诨,有点“无厘头”的味道。杂文不应该过多追求一般文学形式(即小说、诗歌、散文)那样的所谓“文采”、“技巧”、“故事性”、“艺术性”——但是,杂文有它自己的对文采、技巧、故事性、艺术性的做法。
而今天的“杂文”却大都不这样了,它们有固定的套路,似乎不这样写反而不被称为“杂文”了。这些“杂文”经过许多“名家”和“权威”多年的沿袭和确定,基本上统一了写法,大多不过是在卖弄高明的写作水平,卖弄广博的知识或者是掌握了丰富的资料,语言倒是很优美,词汇量挺大、修辞手法挺多,而且引经据典,高谈阔论,漫无边际,但并无中心思想,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甚至根本就没有谈到实际问题——这只能算是文化散文、知识散文,或者是随笔了。在内容上,则是对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最近发生的一件社会热点现象进行反映,就事论事,点到为止,轻描淡写,甚至“王顾左右而言它”,似乎文字和态度还挺洒脱的,有些“绅士风度”,把本来最不应该与闲情逸致挂钩的杂文弄成闲情逸致体了——这就无异于隔靴搔痒、袖手旁观,没有或是不敢从根本上揭露实质,不敢深入抨击,其实用性、新闻性倒是有了,但因为思想观点的肤浅和模糊,仅仅是比一篇媒体报道生动点罢了。
在形式上搞成了模式化的“专业杂文”,在内容上许多东西根本不敢写或只写一点点,这就是今天的“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