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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幼坚父亲吴有恒杂文家牧惠旧作老战士回忆司令员情感 |
分类: 无私战士有情人—父母 |
吴有恒是中国共产党七大、八大、十二大正式代表,图为他(第二人)在十二大排队投票选举中央委员。
杂文家牧惠忆吴有恒:真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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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
一点说明:《真共产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粤中纵队老战士牧惠2003年所写,刊于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主办《源流》杂志2003年第10期。牧惠,杂文家、原红旗杂志社科教文编辑室主任、求是杂志社离休干部,2004年6月8日在北京病逝。牧惠笔下的“老司令员”吴有恒,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任羊城晚报社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广东省新闻学会会长等职。《羊城晚报》创刊35周年,父亲写诗言志:
父亲言传身教我铭记于心:“我自要求高格调,务求说话是纯真。”任何时代,说真话做实事都不容易,但唯如此才最有利于社会、有益于人民。
转载:真共产党
作者:牧惠
入党50多年,在我认识的人中,吴有恒是我认为最有党性的共产党员。我有缘在他领导下工作,并在他晚年成了他的小朋友,可谓三生有幸。
1948年夏,我按上级指示由广州中山大学撤退到香港。香港的中共南方局为我们一批撤退到香港并愿意到游击区去的学生在旺角一间小学开办了一个短期的训练班。当时已经很有名气的文化人如乔冠华、周而复都来给我们作报告。报告人中有一位我记不起名字来的海南岛人。他动员我们去海南岛,跟我们讲冯白驹的光辉事迹外,还讲海南岛的人民如何热爱游击队,讲海南岛的自然条件如何优越,搞得我们十分动心,真想去海南。谈分配时,也是中山大学学生、负责领导我们的何锡全同志说,拟分配我到南路即现在的湛江一带的游击区。我表示服从分配。于是,组织上给我买好船票,告诉我到广州湾(湛江)后如何如何,连带我走的人都见过面了。就那么巧,游击队这时攻入了广州湾,国民党在那里戒了严。这时去广州湾太危险,临时决定我跟一位水客(即搞贩运的小商人)搭船去开平单水口,从那里入新(会)高(明)鹤(山),于是我在粤中地区打了两年游击,直到当地解放。
我所以要谈这段曲折,因为与吴有恒有关。当我去不成南路时,吴有恒正率兵从南路挺进粤中。你说巧不巧?似乎上天硬是把我们拉到一个地方来。
在游击区,我在新会鹤山一带搞武工工作,主要是开发地区,把白区变红。粤中地区很大,我活动的地方,大部队不去;我去代号五台山的部队汇报工作,同纵队司令部隔了一大层。因此,我只是知道有吴有恒其人。直到解放后,吴有恒当了粤中地委书记,我才见到他,而且认识他的党性。
拣重要的说。当时土改,由南下干部挂帅。吴有恒当不成地委书记了,成了粤中区党委的秘书长兼宣传部长。这时,发生了一桩全国见报、全省波及的松仔岭事件。解放初期,恩平县一位商人回乡过节被杀害,经过公安局8个月的侦察研究,法院判处了有关人犯死刑和徒刑,并经粤中中级法院批准。两年后,土改了,南下干部在省领导“一言定乾坤”的结论下,仅8天时间的“调查”,就把这一旧案改变成替地主(商人变了地主)杀害贫雇农的阶级报复事件。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区公安助理员和县长郑鼎诺均被判死刑。当时吴有恒等地方同志(当然也有个别地方干部成了帮凶)就认定这是冤案。吴有恒顶着“右倾”、“地方主义”的大帽子,仗义执言,认为缺乏证据,不该杀人。他当然顶不住;但是,他坚决反对枪杀根本没有过问过此案的县长郑鼎诺。在区党委讨论此案时,虽只有吴有恒一票反对,他仍“胆大包天”地坚决要求将他反对杀郑鼎诺的意见如实向华南分局反映。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亲自到江门调查,又经分局讨论,才保住了郑鼎诺这条命。
在松仔岭事件的影响下,一些人(包括我认识的一些战友)被某些南下干部栽上这种那种罪名,受到开除革命队伍甚至判处劳改等等处分。此时,我也受牵连而被审查。在我工作过的地方楼山乡,区党委、地委领导在那里“蹲点”。为了显示威力,土改工作组竟挖出了一大批“反共救国军”,他们以此罪名枪决了一批基层干部和农民。当时的楼山乡长(前武工队员)李波受不了折磨自杀身亡。工作组长廖原则到处作典型报告,不断升官。消息传来,我深感大难临头,不知哪一天会牵扯到自己,惶惶不安。这时,又是吴有恒,判断出廖原搞的是假案,终于查出廖原的“典型报告”其实是从湖南(廖原是跟地委书记从湖南来的)一份土改简报中抄来的。认真一查,发现廖原才是真特务。他们用肥皂刻图章制造了一批“反共救国军”的委任状,谁谁是司令员(仅这名称就不对,蒋军称司令官或司令,司令员是解放军的称呼),李波是参谋长。于是,廖原被处决了。这才是真正货真价实的杀害贫雇农和革命干部的大案;但是,却不像松仔岭案那样处理有关领导人。这就是南下干部领导一切的特色。但我仍是得益者,我终于被解脱而松了一大口气。
吴有恒不仅敢顶抗某些南下干部的错误做法,他还写了文章同斯大林“商榷”。1955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写出了一篇《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的作用问题——对斯大林<</span>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关于价值规律的意见的商榷》,于1956年8月5日在《大公报》上发表。文章认为,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作用问题的分析中,“有若干论点未必是完全符合于实际的,同时也未必符合于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观点”。马克思说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价值决定仍然对于劳动时间的分配和社会劳动在不同各类生产间的分配,有支配作用”。斯大林却认为是计划而不是价值规律调节各个不同部门间劳动分配的比例。吴有恒反问他:“不承认价值规律的客观调节作用而制订出来的生产计划,是否能实现呢?”承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是没有什么坏处的,这只有使我们的工作少些主观主义”。如广东曾有一个时期,花生价格比豆饼价格还低,农民就不肯种花生。吴有恒不是经济学家,他的论述可能不及顾准、孙冶方深刻;但是,他能在此时此地提出这个问题,如此有胆有识,很值得郑重一提。在反“右派”中,这是吴有恒的一大“罪行”;但是,吴有恒始终没有认错。他于“四人帮”覆灭不久的1977年又甘冒风险地写了一篇《对经济问题的设想》,提出了七点设想。在开放改革中,他的好些设想已被实践证明是对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