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深圳一男子出售两只鹦鹉被判五年,这个判决荒唐么?

(2017-05-08 08:00:40)
分类: 社会现象
作者:福天
 (微信公众号:福天思想)
5月4日,有网友称只因养鹦鹉,丈夫王鹏就被深圳宝安法院判刑5年,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悉,王鹏是在2014年开始接触鹦鹉的,因为自己喜欢,就尝试着自己饲养,并沉溺于其中。出售鹦鹉是因为孩子4个月时,查出患有先天性巨结肠。不久之后,患有乙肝多年的她又被查出了胆囊结石。因家里经济拮据,王鹏才会选择出售鹦鹉,没想到会被认定为非法出售,触犯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人关注,就是因为卖掉两只鹦鹉换来了5年的刑罚,让人感觉非常的荒唐,这个案例会让人认识到原来一只鹦鹉这么值钱,如果王鹏卖掉自己养的鹦鹉就要判刑,那么问题是当初卖给王鹏鹦鹉的人是不是也要判刑呢?
深圳一男子出售两只鹦鹉被判五年,这个判决荒唐么?
其实,按照相关法律去判罚是没有错的,但很多案子需要的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所有的情况都按部就班的对照法律条文照本宣科的念一遍,就如为什么有的开车撞死了人就不能随便判处死刑一样,诸如此类的案子还有很多,比如杀了人还不一定就能判处死刑等等,在我国法律的量刑中,并不是简单的依据存在的事实去判罚的,而是要考量主体动机,客观环境,以及行为的主动还是被动等等一系列外在因素,这也就是律师存在的意义,就是尽量在法院判决中最大化的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假如没有辩护律师,天下所有人都会像今天的王鹏一样吃哑巴亏。
福天了解到王鹏家里经济拮据,小孩子刚满4个月又身患重病,所以我会断定能被法院这样判决的原因就是他没有请律师,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请不起,导致没有为他辩护的人,就会失去一些说话的权力,如果只是单方面的裁决宣判,这对当事人而言当然是不公平的,换成任何人,就因为卖了两只鹦鹉就要坐5年牢,谁都不服,而且会感觉非常的冤枉。
深圳一男子出售两只鹦鹉被判五年,这个判决荒唐么?
在这个案例当中要分析几种情况,第一,从主观上讲,王鹏没有主动出售鹦鹉的故意,他是因为小孩得重病,家里急需要钱,才迫不得已出售鹦鹉;第二,王鹏根本不清楚自己养的鹦鹉会是国家濒危野生物种,如果他知道,当初他就不会随便去买这种国家保护动物,也不可能知法犯法;第三,王鹏养的鹦鹉并不是自己去野外抓来的,而是自行飞来的,出于保护的本能才收养了下来,对于是否稀有并不知情;第四,如果要追王鹏的责任,也应该是当初把鹦鹉出售给王鹏的人,王鹏的鹦鹉不是自己抓的,也是买的,如果仅仅只是问王鹏的责任,那当初出售给王鹏鹦鹉的人是不是也有责任?第五,现在市面上出售鹦鹉的现象非常普遍,在一些花鸟市场里就有,那么是不是只有你发现了就去处罚,而没发现那些明目张胆的交易行为就可以不管了呢?是不是执法者本身也对市场缺乏一个合理有效的监管,导致连国家稀有的物种都能在市场上随便交易,如果你要追究王鹏的责任,这是不是也跟监管部门的渎职有关系呢?是不是也要问监管部门的责任呢?
深圳一男子出售两只鹦鹉被判五年,这个判决荒唐么?
造成王鹏出售鹦鹉的原因有很多,而不是单论王鹏已经形成的非法出售事实去判罚,这对当事人而言是极其不公平的,法院之所以能判罚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依据的仅仅是王鹏已经非法出售了国家濒危物种的事实,结果当然是荒唐的,很难服众的。
这也就暴露当今一些法院在民事案件判决中出现的一些普遍现实的问题,就是当弱势群体请不起律师的情况下,如何去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院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法律到底在保护谁?是在为谁服务?
这是一个很令人值得深思的问题!我觉得!
了解更多精彩内幕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天思想(mttyply)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