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家校办企业改制难大事记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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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家校办企业改制难
导读:本文是有关中关村“志”、“大事记”等相关历史记录中惟一的对中关村大学校办企业记述的文献,弥足珍贵。
图为:北京大学东侧中关村地名发源地上的纪念碑。齐忠摄影。
六、2002年3月4日—中关村900多家国有民营大学校办企业改制难
2002年3月4日,海淀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魏新高、齐国元向外界透露,海淀与中关村国有民营大学校办企业改制难,进展缓慢。
(一)、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状况
北京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大学,在海淀区开办的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有900多家,科技企业占50%,从业人员3.35万多人,注册资本39.35亿元,资产规模200.82亿元。
2000年,校办企业技、工、贸总收入为200,82亿元。这些校办企业80%全是1994年以前,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公司和集体所有制公司又称“二全民”。现在这些校办企业要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改制,大学与企业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但是。从1998年,“北京市工商管理局企业改制中心”成立以来,完成改制的校办企业只有50家左右,占应该改制的校办企业总数的1/10都不到。在完成改制的校办企业中大多数为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少数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成功上市,如北京大学校办企业“方正控股公司”,清华大学校办企业“清华紫光公司” 等,但改制以后的一些校办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甚落实,甚至出现失控现象。(注:资料来源见1—1。)
(二)、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为什么要改制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为什么要改制?是由以下几点原因造成的。
1、规避大学风险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由于是全民所有制,包括“二全民”校办企业,投资主体单一,大学所办,大学经营。这种全民所有制等于全民没有,盈利归企业,亏损归大学,巨大的债务包袱由大学背着,大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再加上校办企业日常经营的抵押、贷款、担保等,以及大学的名称被校办企业无偿使用等问题,出了事情,大学会被稀里糊涂的推上被告席。海淀大学因所属的国有民营校办企业债权、债务纠纷输掉的官司有数十起,搞得大学领导人异常头痛。
例如,北大方正公司原总裁张玉峰回忆说,北大方正公司有一次需要两亿元资金,向北京大学求助后,只用半天的时间,北京大学将两亿元资金。
再有,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的资产占用问题,技术合作与开发问题,向大学上缴使用大学教职员工费用问题,收益分配问题,企业坏账处理问题,企业产权问题等,如同一团乱麻。如果企业效益好,谁都想追溯企业产权,捞一块“肉”吃。如果企业效益不好,如同“弃婴”没人管。
2、国有民营校办企业的产权界定与历史纠纷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校办企业成立时资金是不到位的,或者借款、或者挂靠、或者企业成立以后再把注册资金抽回、或者以大学之名持有企业干股。
由于校办企业原始档案的缺失和人员的频繁流动,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成立之初,企业注册资金与大学的关系是借款还是出资?企业科研产品是职务发明还是个人发明?大学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持企业干股?谁也说不清楚。
例如,北京大学所属的国有民营校办企业,北大方正公司起家产品是王选院士科研成果产品“激光照排”。但是王选院士科研成果的近千万元的科研投资,来自于1974年8月,国家“748工程”。如果说王选院士科研成果产品“激光照排”是国家的,北大方正公司的前身“北京大学新技术公司”,国家有关部门就有权力将该公司从北京大学剥离,组成与北京大学无关的新公司。当国家有关部门向北京大学提出这个指令时,被北京大学拒绝,因为在1989年,“北京大学新技术公司”手中有近亿元的产品订单,北京大学不愿意将这座“金山”拱手让出。(注:资料来源见1—2。)
再有,全球三大钛金公司之一“北京长城钛金公司”,从表面上看是北京理工大学下属国有民营校办企业,但是该公司创办人王殿儒教授,为了把自己在河北省遵化县创立的公司搬到北京中关村,更好的发展,通过关系纳入北京理工大学下属校办企业的行列,王殿儒教授还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一部分股份赠给北京理工大学。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中的大学,占有和无偿使用校办企业资金问题。例如,北大方正公司原总裁张玉峰回忆说,北京大学为了庆祝百年校庆,举办“全球校长论坛”,北大方正公司无偿提供几百万元资金。
3、国有民营校办企业应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应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北京科技大学校产办主任张同录指出:“一些校办企业由于人事变动引起震荡,其实是企业股权架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深层次问题。”
大学领导的设想是通过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进职业经理人概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消灭校办企业“穷庙富方丈” 现象。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改制的手续繁杂,中国农业大学校产办主任吴加志指出,我校“中农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资料就有二尺多高,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不可能把这些手续跑完。
由此可见,一家校办企业改制就要一年半载的时间,海淀大学900多家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改制,三年时间不可能完成。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改制还要面临以下问题。
1、校办企业资产借鉴联想公司改制模式股份量化到个人问题
海淀大学900多家国有民营校办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最初企业的几百万元资产,到2002年的267亿元资产如何分割,企业股份如何量化到个人问题,是校办企业改制的最大难点。
1986年8月21日,北大方正公司最初的前身“北京理科新技术公司” 成立,北京大学投资40万元。
2002年,北大方正公司资产达到20多亿元人民币,这么大的资产是谁的?北京大学领导层不愿解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更是层层审批,层层确定,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而北大方正公司内部的创业元老、技术主要研制人员认为,没有我们埋头苦干,不会有今天公司巨大的财产。
方正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王选院士指出,企业的股份他会要的,因为他不能“发扬风格”破坏了企业规则。(注:资料来源见1—3。)
许多大学想借鉴联想公司改制模式,将校办企业增值部分65%的股份归大学所有,35%归职工持股会所有,职工购买一部分股份,奖励一部分股份。职工持股会的35%股份,又分为其中的65%的股份分配给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余下的35%股份分配给创业元老。
从理论上讲企业每一个人的贡献大小是可以的,具体到量化到企业每一个人持有企业的股份是困难的。
例如,王选院士应该得到公司多少股份才合适?谁也说不清。
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改制后,大学与校办企业关系重新建立的问题是难以解决的问题。
校办企业改制前,企业领导人的任命与免职,是大学领导层用行政管理的方法说了算。原北大方正公司首任总裁楼滨龙的任命与免职,全是由北京大学下发红头文件的方式解决。
校办企业改制后,大学与校办企业的关系是投资与收益的资产关系,企业领导人的任命与免职,是用《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董事会说了算。再有,校办企业改制后企业不再采用大学的规章制度,而是采用现代企业的规章制度。
例如,大学规定的60岁退休制度,在校办企业改制后留在校办企业中的原大学职工就可不退休。
还有校办企业改制后,每年向大学上缴的费用是合同制,大学不得随意增加上缴的费用,也不得随意向校办企业无偿索取费用,要用抵押的方式向校办企业借款。
以上这些大学与校办企业关系的改变,不仅引发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冲撞,也肯定引发大学领导层的不理解。
对于海淀大学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改制,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以下另类看法。
1、校办企业是校有资产
一些专家、学者指出,校办企业应是“校有资产”。因为校办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国有企业是国家即政府投资的。校办企业的投资主体是学校,资本的构成基本是学校结余的科研经费,那怕当初学校投资为一元钱,校办企业今天发展到一亿元资产,都是“校有资产”的增值。
反对“校有资产”理论的人认为,大学的科研经费也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如果“校有资产”理论成立,北京市也可以提出“市有资产”、中科院也可以提出“院有资产”,企业改制会乱了套。
2、大学不应办企业
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浙江大学有关负责人、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李开复认为,“大学不应办企业”大学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不宜大办校办企业。其理由是国外大学都不办企业,大学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途径很多,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学校与企业是两种机制、两种文化、两种价值观,扭在一起会产生很多麻烦。
反对“大学不应办企业” 的人认为,国有民营校办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涌现出的新生事务,是我国知识分子在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做出地伟大的探索,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解决大学办学经费不足做出巨大贡献。盲目的以国外大学为例,不仅脱离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也会对大学师生创业的积极性给予严重的打击。(注:资料来源见1—4。)
注:1—1,1—3,1—4,来自2002年3月4日,《北京科技报》中关村园区。该资料由齐忠收藏。
注:1—2,来自《中关村的故事》第256页“方正系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