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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0:洛丽塔(二)

(2008-09-20 09:10:47)
标签:

曹三公子

刘秀

文化

分类: 嗜血的皇冠(刘秀)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0:


  洛丽塔(二)


  魂魄何在?荡于天外。而刘秀的血肉之躯,则禁锢在小小花园。他眼中只有这个十岁的小女孩,再无其他可以看见。


  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入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无疑带给刘秀巨大的痛苦。他确信,就是她了,跑不了了,她就是他等待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无法言说。女孩才只有十岁,哪里懂得男女间的情事。当他手足无措地与女孩面对,他是真的体会到了,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便是我站在你面前,而你并不知道我爱你,你并不知道多年以后你将成为我的妻。
  生活委实神奇而诡异。刘秀还曾经以为,能将他的心震得粉碎的那人,至少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殊不知,却原来是来自一个十岁女孩的手笔。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刘秀的心便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共振,自己将自己玩得粉碎。


  刘秀注视着女孩,她是那么的美丽无邪。她有本事长成这样,你说,她得每天使多大的劲啊,可瞧她的表情,却又分明很是轻松,不费半点气力。于是,刘秀惊骇的表情之外,又多了一层厚厚的困惑。


  在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将被视为一种变态的怪癖,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雷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地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现在几乎已经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做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还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案例,譬如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疯狂地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这样的案例,我们也可以加以补充,譬如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己挖着宝了。而在古代的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孔子家语》载鲁哀公语:“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而化,可以生民矣。”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用今天的眼光看,婚龄仍然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地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情男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齿,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的样子。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忌讳。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毕唇须,手帕已脏,他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怎么好意思?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的东西,怎么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叫喊,小女孩笑得更开心了,对刘秀道,我走了。说完,就蹦跳着追小男孩而去。


  刘秀远远望了一眼那个小男孩,他的竞争对手,他小小的情敌,那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刘秀叹了口气,又揉了揉眼睛,他忽而能看见两个小孩在追逐嬉戏,忽而又只能注意到小女孩独自一人。这样的影像混乱地交叠,让他酒后的头颅沉痛不已。


  小孩们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和外界没有交集,这让刘秀觉出自己的苍老。但正如这花园中条条弯曲的小径,互相靠拢、分岔、交错然后分开,时光或者生命,也是这般地交织,构成不可知的未来。而他,将选择耐心的等待。


  孩子们离开了。幼小的天使,将刘秀留在了光线渐渐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那个娇小的背影,是怎样地震撼了他目前为止乏善可陈的一生。


  后来他知道了,小女孩名叫阴丽华,新野阴家的千金,春秋贤相管仲的后裔,其母邓氏,乃是姐夫邓晨的族姑。而他的小小情敌,名叫邓奉,乃是姐夫邓晨的侄子。①


  ①史册并未记载刘秀何时遇见阴丽华。但考虑到各种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且地域相对狭小而封闭,估计刘秀应该至少在去太学前,便曾亲眼见过阴丽华。后汉书载:“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似乎是只曾闻名,不曾见面。但以常情揣测,只凭耳朵便心悦一人,这样的逻辑似乎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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