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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施救男子放手自救之举为何引发博友巨大争议?(图)

(2013-07-10 06: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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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施救男子放手自救

争议

365

三峡在线

杂谈

分类: 生活时评

下水施救男子放手自救之举为何引发博友巨大争议?(图)

 

作者:三峡在线

 

都商报 实习记者江龙  7日下午,达州市郊莲花湖景区,吴波、陈敏等4人到此玩耍。不料,陈敏和另外一名女伴不慎坠湖,在远处游泳的吴波曾潜水救援。他称,当时在水中抓住了其中一名女子的手,因太重无法将其救起,他为求自保于是放手。昨日,28岁的吴波面对记者,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每当想起自己的放手,朋友瞬间沉入水中,这一幕总像电影片段一样出现在脑海里……

女孩坠湖

就在几天前,我认识了17岁的李青,她在茶楼上班。接着,通过朋友介绍,我又认识了18岁的刘海和17岁的女孩陈敏。陈敏刚刚参加完高考。我们4个有很多共同语言,于是相约周末到外面游玩。7日,天气晴朗。我接到李青的电话,说去莲花湖耍。我们4人坐车到景区,因为天气热,就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玩水。这是一个斜坡,水边的岩石比较陡峭。我和刘海下湖游泳,并向湖中心游去。两个女孩就在岸边手牵着手玩耍。不一会儿,刘海说他肚子痛要上厕所,于是他就上岸了。就在刘海上岸不久,我听见“啊”的一声。回头一看,原来岸边的两个女孩掉入水中了。那是下午4时左右。

水中放手

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

她们俩都不会游泳啊!当时顾不了那么多,我从七八米外的地方潜水过去救人。我在水中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我只想把她拉出水面。但是她在水中不断挣扎,我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我怎么拉也拉不起来,自己也跟着下沉。坚持了1分多钟,我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稳不住了。我想,我的水性也不是很好,我心里也很矛盾,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

在几番挣扎之后,我选择了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松手后,我眼睁睁地看着两人沉没。我在水中四处呼救,可是周围比较偏僻,没有人前来。这时,刘海听见喊声赶回岸边,我们找来3米长的竹竿,准备试水后再次下水救援。因为水深,竹竿始终插不到底,我们还是不敢贸然下水。

只剩愧疚

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就在此时,一艘快艇从湖面驶过,我向远处呼喊,可是船上的人并有听见。快艇驶过之后,我们又继续呼救和找人,没隔几分钟,这艘快艇听到呼声后返回,加入到救援中。船上的一名男子跳入水中救援,几次潜入水中。看见他数次入水,我们也很紧张,真希望能把她们救起来。可遗憾的是,因为水太深,还是没有成功。实在没有办法了,男子重新驾着快艇,说回去拿救援工具。当男子离去后,我们又跑到岸边呼救和找人。可是这个地方比较偏僻,我们始终没有找到人。那时我感觉特别的无助,只能返回原地等待,只恨自己当初为何放手,没将人救起来。

10多分钟后,我看见派出所民警及景区工作人员来了。半小时后,一个女孩被打捞上岸。晚上7时许,另一个女孩也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她们都已溺水身亡了。我很愧疚,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纵深剖析

放手,该被谴责吗?

事后,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对此,吴波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道德上他有义务吗

“如果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又怎能救人?”对此,四川文理学院的一名大学老师表示,保证自身安全,并不是说“见死不救”,而是说救人要量力而行、懂得技巧。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鸿表示,这起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吴波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而他在这起事件中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也没必要过多地去谴责他。

法律上他有责任吗

张天鸿介绍,吴波并不是引起险情的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莲花湖派出所的负责人也表示,吴某已在两名女子溺水后,尽力施救,不会追究其责任。目前,警方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两名女子家属则表示,两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2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但是目前协议还没有履行。

 

 下水施救男子放手自救之举为何引发博友巨大争议?(图)

沙滩上的一束花,祭奠的是生命,留下的是无尽的思考

 

 下水施救男子放手自救之举为何引发博友巨大争议?(图)

 

网上有关见义勇为的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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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在线简评:下水施救男子放手自救之举为何引发博友巨大争议?

 

随着盛夏到来,天气的闷热让许多博友都有想去湖边、江边消暑的冲动。同时,伴随着高考的结束,高中毕业生们也开始放开手脚,在这难得的轻松长假中寻找快乐。不过,所谓乐极生悲,一不小心,喜剧也会瞬间转变为悲剧,三峡在线今天看到的这则新闻便是这样,并且当事人的举动还引起了博友们的巨大争议。

 

男子吴波,在朋友落入水中之时下水救援,却没想到自己无力拯救两位女孩,而且自己的生命也会遭遇危险,情急之下只好松开本来握住女孩的手,结果自己得以上岸,但两位女孩同时离开了这个世界。男子的举动在网上引起了博友们的巨大争议,起初有的博友认为男子的举动太自私、有的博友认为男子的举动可以理解,但随着参与讨论的人数越来越多,博友们的意见也对男子行为的评价转变为对死者家属向男子索要赔偿的评价。

 

三峡在线看到,目前博友们争议最大的,不是该男子在水中施救时,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施救的情况下放弃施救的行为,相反,绝大多数博友们对于该男子的行为和选择还是以理解、同意和赞扬为主。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巨大的争议,是因为博友们认为,溺水死亡女子家属事后不仅没有对男子行为表示理解,反而还指责该男子有责任并索要了赔偿。这让博友们感到非常气愤。

 

我们以前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见义勇为者施救失败后,反而遭到死者家属提出索赔要求,让救人英雄流汗流血又流泪。因而,当看到文末“两名女子家属则表示,两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2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的报道时,许多博友都会下意识的为死者家属的做法感到愤怒。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三峡在线与各位博友的看法有一点点小小的出入,看完三峡在线的分析,如果博友赞同的,可以点一个“赞”;如果您不同意的,再拍砖,还来得及。

 

首先,和大多数博友一样,三峡在线认为男子的选择没错,一是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和道德约束,要求该男子在施救过程中必须以牺牲自己生命为代价来拯救和换回他人的生命,世上也不会有法治国家会制定出如此有失公正的法律法规,倘若救援不力、双双身亡,损失岂不是更大?二是男子第一时间下水并积极救援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于情于理,男子都做到了自己当时能做到的一切,包括大声呼救、找竹竿试水企图二次下水营救等,所以对于男子当时的做法,博友们应该理解多于谴责。

 

其次,救人男子吴波应基于道义考虑做出适当的补偿。有的博友看到这就不同意三峡在线的看法了,认为吴波不该赔钱。可是,从新闻中我们可以注意到两位女孩其实都还是未成年人,而吴波和另一位男子刘海都是成年人,四人一同出行,吴波和刘海理应对女孩们尽到更多照看和监管义务并对未成年女孩的安全负责。所以,理性来看,两位男子可以适当做出补偿。有的博友就质疑,家属要求男子赔偿会让后来人不敢再见义勇为。三峡在线倒以为,这其实是两码事。在这则报道中,男子和身亡女孩是朋友关系,并且一方是成年人、另一方是未成年人,彼此之间已经建立了看管和被看管的义务。博友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施救男子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而非朋友的话,最后派出所会不会协调男子向死者家属做出赔偿呢?三峡在线认为不会,因为无理无据。我们不能把特殊扩展至一般,从而以此否定死者家属的正常诉求和男子见义勇为的行为及其应该适当承担的后果。

 

最后,三峡在线认为,吴波和刘海可以主动做出适当的补偿,以弥补自己的过失之错,安慰死者家属悲痛的心情。而死者家属也应该看到两位男子已经采取大量营救措施的事实,理解吴波当时选择放手时的想法和心情,毕竟他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危在旦夕的自保。而博友们也不要因此对见义勇为行为再次产生误解,以为“好人没好报”、“善意只会摊上事”,遇见该出手的时刻,各位博友还是应该主动提供帮助,社会缺少正能量,因而也需要博友们来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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