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顿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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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迷上了石头,几天前在地摊买了一块纯白的阿富汗玉,一斤重左右,花了几十元,很软,钢锯片沾水就可以锯得动。回家把边缘修直,表面磨平了,上蜡,俨然就是一块上等的羊脂白玉,什么都不用刻,配上一个紫檀木底座,就是一个很好的摆件。所以,对于那些动辄几千几万的和田玉,羊脂玉,简直可以立斩马下。
今天去了古玩市场,看见地摊上也有一块,大些,可能有一公斤多点,摊主不在,拿起来看看,果然和此前买的那种阿富汗玉相同,不过表面被涂上了一层油,所以,还有一种油腻感。
正估算这块石头的该得卖多少钱,摊主来了,果然和货物有得一比,敦厚壮实,留着阿拉伯人式样的胡须,操着一口结结巴巴的普通话:“喜欢吗?”,“多少钱”“一万”......
我立马知道中了埋伏了,此时还价毫无意义,脱身才是首选,我放下手中的石头“我刚来,等我逛一圈再回来看看”想走,此时,他的两手--一只拿着那块石头,一只拉着我的衣服,:“你开个价嘛”。一抬头,才发现身边都是那些留着相似胡须发行的他们的人,排成一个不规则的月牙形,用眼里的余光看过去,发现都在看着这里。想起了切糕......
据说科学家在太空里可以发现感知光压---太阳光照在被照射物体表面产生的压力,其实,我也可以,眼光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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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把嘴巴凑近我的耳边,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与其说是问,不如说是审:“那么你身上有多少钱?”
这个时候,什么城管,什么管理人员,什么警察.....都是浮云,只有决心和意志可以救你,我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告诉他:“在这里我有很多朋友”
衣服上的拉力减弱了.....然后,那只手松开了.......我没有立刻逃离,因为想起了一个被证实了的传说:森林里遭遇狼群时,不可以掉头跑,因为这会激发狼群的捕猎本能。
我一只手插在口袋里,边走边浏览者地摊上的货物,出门时吃了快高能纯巧克力,可能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