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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给我带来的后遗症

(2007-09-13 07:47:59)
标签:

社会/纪实

彭宇

 昨天傍晚,下班后,天已黑。
  在公司门口,一个拉板车的上了点岁数的收垃圾的人
  向我大厅打听去某大厦怎么走
  我告诉他了,但是心里一直很紧张,想象着,如果他讹诈我,会采取什么手法?
  再前几天,去邮局寄月饼,两个中年妇女不会写字,让我老婆帮忙她们写地址。
  我当时特紧张,紧紧地看着我老婆和她们的一举一动,在写地址的过程中,考虑着她们会采取什么样的讹诈手段。
  我想象着,她们会不会最后怪我老婆把地址写错了,然后赖我老婆呢?
  这就是后遗症。
转载天涯网友评论:
作者:sr2685 回复日期:2007-9-12 22:55:50 
      顶起来,下星期去给鼓楼法院送锦旗“和谐社会,按常理推”
      然后是城中派出所“为民解忧,笔录弄丢”
作者: 弹簧上的蚯蚓 提交日期:2007-9-13 5:54:00
  徐老太,摔倒!摔倒!摔倒!公交车立功了,徐老太的儿子立功了!不要给彭宇任何的机会。
            
  ——伟大的南京的徐老太!他继承了人精的光荣的传统。高俅、秦桧、洪承畴在这一刻灵魂附体!徐老太一个人他代表了中国悠久的老奸巨猾的传统,在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不是一个人!
            
  ——王浩,面对这个案子。他面对的全南京人的目光和期待。
            
  ——雷锋曾经在中国影响过整整两代人,王浩应该深知这一点,他还能够微笑着面对他面前的这个人吗?10秒钟以后彭宇会是怎样的表情?
            
  ——审判结束啦啦!案子结束了!徐老太队获得了胜利,淘汰了彭宇队。他们没有白倒在公交车面前,伟大的徐老太!伟大的徐老太的儿子!徐老太生日快乐!南京法院万岁!
            
  ——这个审判是一个推理上的决杀。绝对的完胜,徐老太强力胜出!
            
  ——胜利属于原告方,属于徐老太,属于他儿子,属于派出所,属于王浩,属于法院,属于南京的公检法!
 
作者:望月的星星 回复日期:2007-9-12 17:00:38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摔去吧
作者:cf0219 回复日期:2007-9-12 17:06:43 
 
  再一次看见现代版的农夫与蛇。。。。
作者:杀破狼006 回复日期:2007-9-12 17:10:24 
 
    
  法院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做好事,否则的话会很受伤。
作者:东晓男路 回复日期:2007-9-12 17:16:56 
 
  作者:风拂尘埃 回复日期:2007-9-12 13:32:31 
     真不知道以后如何教育孩子了?????????
      儿子上幼儿院那会儿,一直很注意他德育的养成,教育他从小要有爱心,敬老爱老,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对社会要有爱心和责任心,甚至亲自带他去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让他用小手把钱塞进募捐箱,每次上街遇到一些乞讨者,都拿出零钱让他给。从孩子单纯的眼睛里我能看出那分纯真和快乐。以至于孩子现在对街上的一些流浪狗都充满爱心,说它们很可怜,要我们带回家养。可是出了彭宇案后,彻底打击了我的道德观,作为一个成年人面对这么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都显得措手不及,更何况还是一个孩子?是继续灌输以人为善,助人为乐?还是从此让他漠不关心,以免遭祸?http://img.users.51.la/773928.asp 
    这个社会,越来越让人感觉到不安了!!!!!!!!!!!
  --------现在,同样为此而困惑----------------------------
  --------最终的判决将告诉我们如何修正我们自己/如何教育我们的孩子.期待二审
歌曲南京雷锋
 

作者:醉行人生           

《南京活雷锋》
南京老太赶公交,摔了
                
下车小伙扶起来,巧了
                
录完笔录送医院,
                
诊断骨折诉法院,告了
                
法官判他没过错,
                
但赔了少了她不干,
                
它说:
                
俺们那旮答都是南京人,
                
俺们那旮答警察做伪证,
                
俺们那旮答审判靠推理,
                
俺们那旮答没有活雷锋.
                
俺们那旮答没你这种人,
                
救了人还不捉肇事者,
                
俺们那旮答送到医院还不快离开,
                
这个人他不是南京人.
            
(白)常理,一群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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